标准简介
GB10395的本部分与GB10395.1共同使用,本部分规定了农业悬挂式、半悬挂式和牵引式动力驱动式土壤耕作机械的结构安全要求和判定方法,本部分还规定了制造厂应提供的安全操作(包括遗留风险)信息的类型。本部分涉及的重大危险(在附录A 中列出),危险状态和事件与制造厂可预见条件下使用驱动式耕作机械相关(见第4章)。本部分不适用于:———挖坑机械;———安装有可伸缩装置,能连续在作物之间作业的机械。本部分不包括环境危险和电磁兼容,也不包括与动力传动运动部件和专业人员维护保养机械的相关危险,但防护装置和屏障强度要求除外。注1:本部分不涉及对道路交通管理相关的危险规定要求。注2:在悬挂、半悬挂和牵引式机械时,没有把振动作为重大危险。本部分不适用于本部分颁布以前生产的驱动式耕作机械。英文名称: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machinery—Safety—Part 5:Power-driven soil-working machine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T 10395.5-2021代替;替代GB 10395.5-2006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1农机具
ICS分类:农业>>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65.060.20耕作机械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1-27
实施日期:2014-07-01
作废日期:2022-07-01
出版日期:2014-07-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10395《农林机械 安全》分为如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自卸挂车;———第3部分:厩肥撒施机;———第4部分:林用绞盘机;———第5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第6部分:植物保护机械;———第7部分:联合收割机、饲料和棉花收获机;———第8部分:排灌泵和泵机组;———第9部分:播种机械;———第10部分:手扶(微型)耕耘机;———第11部分:动力草坪割草机;———第12部分:便携式动力绿篱修剪机;———第13部分:后操纵式和手持式动力草坪修剪机和草坪修边机;———第14部分:动力粉碎机和切碎机;———第15部分:配刚性切割装置的动力修边机;———第16部分:马铃薯收获机;———第17部分:甜菜收获机;———第18部分:软管牵引绞盘式喷灌机;———第19部分:中心支轴式和平移式喷灌机;———第20部分:捡拾打捆机;———第21部分:动力摊草机和搂草机;———第22部分:前装载装置;……本部分为GB10395的第5部分。本部分代替GB10395.5—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5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本部分与GB10395.5—2006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农林机械 安全 第5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增加了标准的引言;———增加了标准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增加了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的基本要求(见4.1);———增加了减少设计噪声的要求(见4.2);———增加了耕深调整要求(见4.4);———增加了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的检验(见第5章);———增加了使用信息(见第6章);———修改了前面、侧面和后面易接触的区域的防护要求(见4.3.1.1);———修改了在机具工作状态,机具的侧面和后部的防护距离要求(4.3.1.3);———修改了防护装置承受垂直载荷和侧向载荷的具体要求(见4.3.1.5);———增加附录A。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采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4254-5:2008《农业机械 安全 第5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英文版)。本部分与ISO4254-5:2008的技术差异及原因如下:———将原标准名称《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5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修改为《农林机械 安全 第5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GB10395.1—2009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ISO4254-1:2008,MOD)GB/T15706—2012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ISO12100:2010,IDT)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咸胜、杨兆文、杨学军、陈俊宝。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0395.5—1996;GB10395.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