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工业环境或类似用途,线间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 a.c.或者1500V d.c.的机床电磁兼容的抗扰度要求。英文名称:Electrical equipment of industrial machines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Immunity requirements for machine tool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机械>>机械综合>>J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ICS分类:电气工程>>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12-31
实施日期:2009-11-01
出版日期:2009-11-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欧洲标准EN50370-2:2003《电磁兼容(EMC) 机床产品类标准 第2部分:抗扰度要求》(英文版)。本标准等同翻译EN50370�玻玻海玻埃埃场�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将适用于欧洲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包括标点符号);———将EN50370�玻玻海玻埃埃潮曜济�称“电磁兼容(EMC) 机床产品类标准 第2 部分:抗扰度要求”改为本标准的名称“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 机床抗扰度要求”;———删去EN 标准的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D、附录E 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1)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固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北京机床研究所。本标准主要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凯恩帝数控技术有限公司、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宏、龚小云、黄祖广、杨洪丽、黄麟、陈建明、赵钦志、阮志斌。本标准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