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及控制系统(以下可简称设备)的电磁兼容发射限值。 本标准适用的工业机械电气、电子设备及控制系统或电气(电子设备)及控制系统的部件,其额定供电电压不超过AC1000V 或DC1500V,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 已有相关的专用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发射标准的,产品标准或产品类标准在各方面将优先于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的电磁发射限值及测量方法反映了基本的电磁兼容性要求,经过选择能保证在工业场所正常工作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骚扰不会妨碍其他设备正常工作。 本标准对所考虑的每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英文名称:Electrical equipment of industrial machines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Emission limit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机械>>机械综合>>J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ICS分类:电气工程>>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3-19
实施日期:2010-02-01
出版日期:2010-02-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1)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机床研究所、北京凯恩帝数控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和利时电机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凯达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祖广、杨洪丽、王健、张玉洁、赵钦志、何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