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气体、蒸气、薄雾与空气,以及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潜在爆炸性环境中非电气设备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基本方法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大气压力为0.08MPa~0.11MPa,环境温度为-20℃~+60℃的环境。这样的环境条件也可能出现在设备内部。这是由于设备内部工作压力和/或温度的波动会形成自然呼吸,使外部大气吸入设备内部。英文名称: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potentially explosive atmospheres - Part 1: Basic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T 3836.28-2021代替
中标分类:电工>>低压电器>>K35防爆电器
ICS分类:电气工程>>特殊工作条件用电气设备>>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0-11-10
实施日期:2011-09-01
作废日期:2022-05-01
出版日期:2011-09-01
页数:32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25286《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包含以下部分:———第1部分:基本方法和要求;———第2部分:限流外壳型“fr”;———第3部分:隔爆外壳型“d”;———第4部分:固有安全型“g”(正在考虑中);———第5部分:结构安全型“c”;———第6部分:控制点燃源型“b”;———第7部分:正压型“p”(正在考虑中);———第8部分:液浸型“k”。本部分是GB25286《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1部分,在技术内容上修改采用EN13463-1:2001《潜在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方法和要求》(英文版)制定。本部分与EN13463-1:2001 的主要区别是:为了与GB3836.1 类型表述趋于一致,本部分将EN13463-1:2001中的M1、M2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的Ma、Mb级设备;将EN13463-1:2001中Ⅱ类G级1、2、3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Ⅱ类Ga、Gb、Gc级设备;将EN13463-1:2001中Ⅱ类D级1、2、3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Ⅲ类Da、Db、Dc级设备;标志也做了相应的改变;另外,增加了规范性附录E 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删除了EN13463-1:2001中与本部分无关的资料性附录ZA。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郑州永邦电气有限公司、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常州电站辅机总厂有限公司、浙江杭叉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刚、王军、刘姮云、张庆强、张显力、徐建平、姜迎新、黄晓平。本部分于2010年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