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7000系列标准本部分规定的要求适用于: ———道路、街路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的灯具; ———隧道照明; ———在正常地面以上总高度*低为2.5m 的柱式合成灯具; 并且这些灯具使用电光源的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 注:总高度低于2.5m 的柱式合成灯具正在考虑中。英文名称:Luminaires—Part 2-3:Particular requirements—Luminaires for road and street lighting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7000.5-2005
中标分类: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ICS分类:29.140.40;93.080.30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5-07-01
出版日期:2015-07-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为GB7000系列灯具国家标准的一个部分,GB7000系列现有标准22个,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GB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GB7000.4—2007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GB7000.6—2008 灯具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GB7000.7—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7000.9—2008 灯具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灯串———GB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GB7000.19—2005 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GB7000.201—2008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7000.202—2008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GB7000.203—2013 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GB7000.204—2008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7000.207—2008 灯具 第2-7部分:特殊要求 庭园用可移式灯具———GB7000.208—2008 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GB7000.211—2008 灯具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GB7000.212—2008 灯具 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GB7000.213—2008 灯具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入式灯具———GB7000.217—2008 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GB7000.218—2008 灯具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GB7000.219—2008 灯具 第2-19部分:特殊要求 通风式灯具———GB7000.225—2008 灯具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与GB7000.1《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一起使用。本部分代替GB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与GB7000.5—2005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GB/T20138—2006(1.1)。———在安装说明书中增加灯具*高安装高度的标记要求(5i)。———修改了对灯具玻璃罩的要求(6.5)。———增加了玻璃罩热限值的要求(12.3)。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598-2-3:2002+A1:2011《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224/SC2)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湖州天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本部分起草人:凌莉,施晓红,陈超中,宋卫荣,杨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