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飞机28V 直流或115V/200V、400Hz三相交流系统(具有ISO1540规定特性)的触头额定电流值不小于**(交流、直流)的电磁继电器和接触器的性能要求。辅助触头可有较低额定值。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分为三个温度等级和三类密封。本标准适用于由28V 直流或115V、400Hz交流电压控制的电磁动作、磁保持或者电磁动作、机械或磁自锁定的单*、多*产品。英文名称: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magnetic relays and contactors of aircraft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航空、航天>>航空器及其附件>>V40电气系统与设备
ICS分类: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060航空航天用电气设备与系统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4-10-01
出版日期:2014-10-01
页数:64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5867-1:1996《飞机 电磁继电器和接触器 第1部分:一般要求》。本标准与ISO5867-1:1996的技术性差异如下:———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1) 用GB/T2900.17、GB/T2900.63和GB/T2900.64代替IEC50(446):1990(GB/T2900.17—2009部分参考IEC/TC1/2033/CDV 文件:《国际电工词汇 第447章 量度继电器》,GB/T2900.63—2003等同采用IEC60050-444:2002,GB/T2900.64—2003等同采用IEC60050:445—2002);2) 增加了GJB360B—2009《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对于额定电流不大于2** 时的接线端类型的选用,增加了焊线式接线端和引线式接线端两种形式(见4.10.2.1)。———增加了“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见5.1.11和6.1.10)。———修改了振动试验条件,改为在常温下进行(见6.2.9)。———删除了ISO5867-1:1996中6.2.15.4中第二段内容,与图11和图12不一致。———增加按GJB360B—2009方法112或IEC68-2-17进行试验的方法(见6.2.19)。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 将原文中继电器和/或接触器统一为“产品”;b) ISO5867-1:1996表21中第8、9行有误,改为介电强度和绝缘电阻;c) 删除ISO5867-1:1996中6.1的悬置段;d) 图12中“接115V/200V、400Hz三相交流电源”处的接地符号改为接线端符号;e) 对所有公式进行了编号;f) 删除ISO5867-1:1996 的附录A“单篇规范示例”,增加我国标准的附录A“章条号与ISO5867-1:1996的对照表”;g) 将附录B改为参考文献,并补充了参考文献;h) 增加了我国标准的附录B“ISO7137:1995试验方法编号与其采用标准的对应关系”。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贵州天义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德超、王宏霞、李申、孙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