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4706.1—2005中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中,可使洗涤水电解产生作为洗涤剂的低黏性电离液体,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的电解槽的安全。在正常使用中可能产生的*不利条件下,对电解槽单独进行试验。 注101:可能包含电解槽的器具举例: ———洗衣机(GB4706.24); ———洗碗机(GB4706.25); ———用于卫生目的产生电解水的器具。 注102:本部分不能代替带有电解槽器具特殊要求中的相关部分,然而,符合本部分的电解槽,不必进行器具特殊要 求中整机或部件的相关试验。如果电解槽的控制系统与器具控制系统连接在一起,需要在*终产品上进行附加试验,带有电解槽的器具标准判定结论的附加要求导则在附录BB 中给出。 注103:以下事实应当引起注意: ———对于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全国性供水管理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定了附加 要求。 注104: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门为工业用途设计的器具; ———在特殊环境中使用的器具,例如存在腐蚀性气体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气或煤气)的环境。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lyser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260电击防护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5-07-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本部分是GB4706的第109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335-2-10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108部分:电解槽的特殊要求》。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GB/T1690—2010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耐液体试验方法(ISO1817:2005,MOD)———GB3836.8—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IEC60079-15:2001,MOD)本部分进行了编辑性修改。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神林电子有限公司、宁波新乐电器有限公司、松下家电研究开发(杭州)有限公司、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广州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焰、金友华、王华、刘民、邬烈勤、贾春耕、章稼新、陈灿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