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安全。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refrigerating appliances, ice-cream appliances and ice-maker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4706.13-2008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1家用空调与冷藏器具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4-12-05
实施日期:2016-01-01
出版日期:2016-01-01
页数:44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本部分是 GB4706的第13部分。本部分应与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 GB4706.1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与 GB4706.13—2008的主要差异如下:———第1章,范围中阐明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定义:“———用在商店、办公室和其他工作环境中的员工厨房区域的制冷器具;———用在农场的制冷器具以及被宾馆、汽车旅馆和其他居住环境的客人所使用的制冷器具;———用在家庭旅馆型环境的制冷器具;———用在餐饮业和其他类似的非零售用的制冷器具。”———第1章,范围中增加了注2第9个列项内容“带嵌装或远置式制冷剂冷凝装置或压缩机的商用制冷器具(GB4706.102)”———第2章,更新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增加了3.112、3.113、3.114、3.115、3.116定义;———第7章,7.1的第5个列项修改为“灯的*大额定输入功率(W)(如果灯是作为器具的一个部分,只能由制造商来替换,则不适用)”;———第7章,7.1、7.14、7.15中“警告:火灾危险”更改为“火灾危险/可燃材料”;———第7章,7.6增加了标识要求;———第7章,7.12中“警告:仅可充满饮用水”修改为“警告:仅可充注饮用水”;———第7章,7.12中增加如下内容:“不得在器具中贮存爆炸物,如助燃喷雾剂。如果符号ISO7000-1701(2004-01)被使用,应说明其含义。说明书中应包含下述内容:本器具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如:———商店、办公室或其他工作环境的厨房区域;———农场以及宾馆、汽车旅店和居住型环境的顾客;———家庭旅馆型环境;———餐饮业和类似的非零售业应用;注104:制造商如想限制器具的使用范围,应在说明书中明确说明。”———第7章,7.12.1**句修改为“如果照明灯可以被用户更换,则说明书应包括更换照明灯的方法。”;———第7章,7.101修改为“能够以电池供电的器具,电源接线端子或连接电池用的接线端子装置应有符号清楚的标示,以 GB/T5465.2—2008中的符号5005标示正*,符号5006标示负*。”;———第19章,19.104修改为“通过下述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合格:在灯电路保持工作的状态下,器具空载、制冷系统关闭或使其不工作,门或盖打开至*不利位置或关闭,选择*不利的条件。”;———第22章,22.103增加了使用跨临界制冷系统的器具的结构要求;———第22章,增加了22.107.3的内容;22.107修改为“通过视检和22.107.1、22.107.2的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合格,如果必要进行22.107.3的试验。”;———第22章,22.107.1增加“对不符合22.107.3腐蚀要求的制冷回路,在制冷回路*接近管道或电缆进入食品储藏室入口的任一点上也应模拟泄漏。”;———第22章,22.107.1试验的持续检测时间修改为“应从试验开始时一直到停止气体注入后至少24h内,至少每隔30s测量一次食品储藏室内外泄漏制冷剂的浓度”;———增加22.111的内容;———原标准中22.111~22.114修改为22.112~22.115;———增加22.116对易触及玻璃面板的要求;———第23章,23.3增加弯曲强度试验;———第24章,24.1.4增加爆破式压力释放装置的要求;———修改了规范性附录 CC“‘n’型无火花电气设备”相关内容的章节号;———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DD“使用可燃制冷剂的压缩式器具的合理生产规范”。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335-2-24: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24部分: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与本部分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GB/T2423.17—2008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试 验 方 法 试 验 Ka:盐 雾(IEC60068-2-11:1981,IDT)———GB/T2423.55—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h:锤击试验(IEC60068-2-75:1997,IDT)———GB3836.8—200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IEC60079-15:2001,IDT)———GB9237—2001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 安全要求(eqvISO5149:1993)———GB14536.7—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压力敏感电自动控制器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IEC60730-2-6:2007,IDT)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合肥美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认倍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星星家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尊贵电器有限公司、杭州华日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惠康国际工业有限公司、浙江海利士电器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无锡松下冷机有限公司、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大连三洋冷链有限公司、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 德 军、蔡 宁、魏 邦 福、张 奎、杨 超、李 云 美、吴 晓 丽、陈 星、张 兴 起、章 伟 富、阚爱梅、李其民、周小波、谢金富、韩斌斌、毛斌君、沙启龙、朱卫忠、刘建新、顾志刚、徐忻、朱伟涛、李徽、陈贤召、谢晋雄。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06.13—1991、GB4706.13—1998、GB4706.13—2004、GB4706.1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