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要求、《参保凭证》出具和补办、转移接续、经办风险控制、材料归档、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 本部分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参照适用。英文名称:Social insurance relation transfer—Part 2:Basic medical insurance for employee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1金融、保险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7-09-07
实施日期:2018-04-01
出版日期:2017-09-10
页数:16页
前言
金融、保险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