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急性放射性肺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肺部受到一次或数天内多次大剂量(≥8Gy)照射,包括辐射事故、造血干细胞移植预处理中的全身照射、核事故与核武器爆炸条件下照射后引起的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和处理;临床肿瘤患者接受放射治疗后引起的放射性肺炎的诊断和处理亦可参照使用。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al for acute radiation pneumoniti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废止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02-04-08
实施日期:2002-06-01
作废日期:2016-12-28
出版日期:2004-06-05
页数:5页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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