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受放射性核素污染的物料的通用解控水平和残留有放射性物质的拟开放场址可接受水平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已受审管控制的任何受放射性核素污染的物料(物件)、残留有放射性物质的场址以及其中的建筑物、设备。英文名称:Basic regulation for clearance of materials and release of sites contanminated with radioactivity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废止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05-03-17
实施日期:2005-10-01
作废日期:2016-12-28
出版日期:2005-10-01
页数:16页
前言
放射卫生防护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