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的诊断及处理。英文名称: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chemical eye burn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Z 54-2002废止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发布日期:2017-09-30
实施日期:2018-04-01
页数:6页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54—2002《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与GBZ 54—2002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删除了诊断分级中化学性结膜角膜炎; ——将角膜缘(角膜缘干细胞)损伤累及范围作为主要依据,提出化学性眼灼伤新的诊断分级标准; ——标准结构作了调整。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郑州大学**附属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慧瑾、王常观、马志中、朱秀安、周安寿、朱豫。 本标准代替历次发布的标准版本为: ——GB 16374—1996; ——GBZ 5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