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对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有关违法案件的受处罚能力评定亦可参照执行。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被SF/Z JD0104002-2016代替;公告:司法部颁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一览表
发布部门: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3-17
实施日期:2011-03-17
作废日期:2016-09-22
出版日期:2011-03-17
页数:2页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第十版),ICD-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麦克劳顿条例”(McNaughton Rule)、“不可抗拒冲动法则”(Irrestible Impulse Test)及“美国法律协会法则”(ALI Test),即实质能力标准法则(Substantial Capacity Rule)。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蔡伟雄、黄富银、张钦廷、管唯、汤涛、吴家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