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高频电灼治疗仪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输出功率在50W以内的、采用无中性电*的单级高频电灼仪。英文名称:High frequency electrocautery therapy equipment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YY 0322-2009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41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0-08-15
实施日期:2000-11-01
作废日期:2011-06-01
出版日期:2004-04-23
页数:平装16开
前言
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