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在民用机场内使用的行李处理系统带式输送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行李处理系统带式输送机的设计、制造与检验。英文名称:Baggage handling system—Part 1:Belt conveyor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MH/T 6050-2009;MH/T 6051-2009;MH/T 6052-2009;MH/T 6053-2009
中标分类:航空、航天>>航空运输与地面设备>>V56机场地面服务系统及设备
ICS分类: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100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日期:2021-09-22
实施日期:2021-10-01
页数: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MH/T 6123《行李处理系统》的第1部分。MH/T 612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带式输送机;——第2部分:分流器;——第3部分:转盘。本文件代替MH/T 6050—2009《行李处理系统 带式输送机》、MH/T 6051—2009《行李处理系统 值机带式输送机》、MH/T 6052—2009《行李处理系统 弯道带式输送机》、MH/T 6053—2009《行李处理系统 斜角带式输送机》,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部分性能参数指标(见5.1、5.2,2009年版的5.3);——增加了对外购件的要求(见5.1.1);——增加了零部件通用性和互换性要求(见5.1.5);——增加了对设备支撑的要求(见5.1.6);——增加了输送带跑偏量检查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8、6.3.3);——增加了静电粉末喷涂技术要求(见5.1.9);——增加了行李称重检查要求(见5.1.11、6.3.4);——修改了原整机可靠性试验为连续运行测试(见5.2.8、6.4.7);——增加了测量次数要求(见5.2.8.2、6.4.3、6.4.4);——修改了测试行李的类型与规格(见6.2,2009年版的5.3.1);——修改了原运行效率检验公式(见6.4.9,2009年版的6.10.1);——增加了高温、低温的试验方法(见6.7.1、6.7.2);——增加了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见9.1、9.2、9.3)。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本文件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中航质民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永谊、佟岱山、曹庆芳、王刚、朱京民、梁释心、周福双、杨光琪。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9年首次发布为MH/T 6050—2009、MH/T 6051—2009、MH/T 6052—2009和MH/T 6053—2009;——本次为**次修订,将MH/T 6050—2009、MH/T 6051—2009、MH/T 6052—2009和MH/T 6053—2009进行整合并重新编号。 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