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高纯锗(HPGe)γ能谱仪测定空气中γ放射性核素组成及其活度浓度的方法,Ge(Li)探测器和碘化钠探测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英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radionuclides in air by gamma spectrometry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WS/T 184-1999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7放射卫生防护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280辐射防护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发布日期:2017-10-27
实施日期:2018-05-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WS/T 184-1999《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与 WS/T 184-1999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 1 章,1999 年版的第 1 章); ——“引用标准”修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1999 年版的第 2 章); ——“定义”修改为“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1999 年版的第 3 章),删除了“工作场所和环境空气监测”和“呼吸带取样”(1999 年版的 3.1 和 3.4),修改了“气溶胶”、“空气取样器”、“呼吸带”和“个人空气取样器”(见 3.1、3.2、3.3 和 3.4,1999 年版的 3.6、3.2、3.3 和 3.5); ——删除了“方法概述”(见 1999 年版的第 4 章); ——删除了“仪器与设备”中“空气采样系统组成示意图”、“组合取样器示意图”以及滤料的相关内容(见 1999 年版的 5.1),“仪器与设备”修改为“材料与设备”(见第 4 章,1999 年版的第5 章); ——“滤料”修改为“过滤介质”(见 4.2,1999 年版的 5.1.2); ——“采样方法”修改为“采样”,按监测类型分为“环境空气采样”、“工作场所空气采样”和“个人空气采样”(见第 5 章,1999 年版的第 6 章); ——修改了“*小采气量”(见 5.6,1999 年版的 6.7); ——删除了“采样效率的确定”(见 1999 年版的 6.9); ——修改了“谱仪刻度”(见第 6 章,1999 年版的第 7 章),增加了“无源效率刻度”(见第 6 章); ——“测量与核素分析”修改为“测量与分析”(见第 7 章,1999 年版的第 8 章); ——修改了“空气放射性浓度的计算”和“衰变校正”(见第 7 章,1999 年版的 8.4 和 8.5); ——修改了“结果报告”(见第 8 章,1999 年版的第 9 章),增加了 A 类不确定度、B 类不确定度和扩展不确定度(见第 8 章); ——删除了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和附录 D(见 1999 年版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和附录 D)。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新疆维吾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庆、刘长安、徐翠华、拓飞、周强、张京、李文红、丁艳秋、袁龙、赵宇、李慧娟、孟庆华、扈鹏超、许家昂、杨小勇、余宁乐、王玉文、郝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