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检测网络钢结构及其圆管相贯节点焊接接头和钢管对接焊缝即管节点用斜探头接触法超声波探伤及评定质量的愤激方法。同时还规定了建筑钢结构,包括钢屋架、格构柱(梁)钢构件、钢刚架、吊车梁、焊接H型钢、箱形钢框架柱、梁,桁架或框架梁中焊接组合构件和钢建筑构筑物等即板节点用超声波探伤,以及根据超声探伤的结果进行质量分级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母材壁厚不小于4 mm,球径不小于120mm,管径不小于60mm焊接空心球及球管焊接接头;母材壁厚不小于3.5mm,管径不小于48mm螺栓球节点杆件与锥头或封板焊接接头;支管管径不小于89mm、壁厚不小于6mm、局部二面角不小于30度,支管壁厚外径比在13%以下的圆管相贯节点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焊接接头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也适用于铸钢件、奥氏体球管和相贯节点焊接接头以及圆管对接或焊管焊缝的检测。本标准还适用于母材厚度不小于4mm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钢板对接全焊透接头、箱形构件的电渣焊接头、T型接头、搭接角接接头等焊接接头以及钢结构用板材、锻件、铸钢件的超声波检测。也适用于方形矩形管节点、地下建筑结构钢管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端板的焊接接头以及板壳结构曲率半径不小于1000mm的环缝和曲率半径不小于1500mm的纵缝的检测。桥梁工程、水工金属结构的焊接接头超声探伤及其结果质量分级也可参照执行。英文名称:Method for ultrasonic testing and classification for steel structur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JG/T 3034.1-1996;JG/T 3034.2-1996
中标分类:>>>>P9 冶金>>金属理化性能试验方法>>H26金属无损检验方法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结构>>91.080.10金属结构
发布部门: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7-04-18
实施日期:2007-11-01
出版日期:2007-11-01
页数:平装16开/页数:30/字数:54千字
前言
本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包括网格钢结构(圆管)焊接接头和建筑钢(平板)结构两大类节点型式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G/T3034.1-1996《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探伤及质量分级法》和JG/T3034.2-1996《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探伤及质量分级法》。与JG/T3034.1-1996 和JG/T3034.2-1996相比,本版主要修订以下内容:---本标准表11~表19为修订版新增补的内容(本标准的9.5~9.9);---增加了圆管T(X)、K、Y 相贯节点焊接接头缺陷评定和质量分级(本标准的7、9.5);---依据GB/T11345-19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扩充了检测板厚下限适用范围;增加了钢板、锻件、铸钢件的评定和质量分级(本标准的6.4~6.7、8、9.6~9.9);---补充了焊接接头检测比例,遵循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和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确保探伤的检测质量(本标准的6.4.2、6.4.15);---根据国际惯例,只用探头在钢中折射角,取消了犓值的提法(本标准的4.4、6.2;原标准4.2);---关于DAC 曲线,补充了壁厚8mm 以下,画一直线的方法,便于现场使用(本标准的6.3.3);---在检测技术监督方面,规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的内容(本标准的11.1~11.4)。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是规范性附录,附录G 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山东省建院钢结构工程技术中心、中国兵器工业第52所烟台分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汾阳市建筑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浙江杭萧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深圳市生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徐州飞虹网架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在杞、刘金宏、马德志、周克印、张永信、夏睴、赵风兰、罗旭辉、张桂法、杨清平、胡砚平、王汉武、申献辉、许青阳、梁玉梅、祝雄。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G/T3034.1-1996、JG/T3034.2-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