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传统职能的影响
我国计量检定的特点是建立在《计量法》基础之上的,所以导致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都是通过计量检定的方式进行的,在政府强制检定要求之外的计量器具也是如此。但是在国际上,政府强制检定要求之外的计量器具由它的使用者进行自主管理,要保证这些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其中*主要的方式就是校准。但是长久以来,我国计量检定机构的主要职能包含强制检定和校准这两种工作,导致了其职能具有双重性,职能定位不清晰。这是在计量检定机构的改革中无法避免的。
2.受财政管理方式的影响
计量检定机构的性质是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的多少依据当地的财政水平。在这种财政管理方式之下,除了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之外,其他大部分地区计量检定机构的财政拨款数额较少,只能满足单位*基本的人头费用,缺少对计量能力建设的经费。政府对计量检定机构的财政投入和财政补贴并没有建立在真实了解计量检定机构的实际情况之上,所以会在数额上产生很大的误差,使很多计量检定机构因为缺少经费,而影响其职能的发挥,这和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
3.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
目前,我国计量检定机构的职能主要是根据《计量法》来确定的。但是《计量法》实施近20年没有修改,有很多地方已经不符合当前计量工作发展的要求,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同时,受我国立法原则的限制,有些法规即使是根据如今的经济发展形势制定的,也很难改变《计量法》有些原则性的规定。
4.受技术和装备的限制
计量检定所依靠的基础设备更新比较缓慢,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实验的要求。各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设备更新周期太长,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致使各级计量检定机构的发展后劲不足,尤其是县级计量检定机构,有很多计量标准器还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
5.受机构人员思想观念的影响
在我国所有的质量监督机构中,计量检定机构是建立时间*早,存在时间*长的,所以人员老龄化现象比较突出。这使得计量检定机构的成员传统观念较强,缺少市场竞争意识,影响了机构职能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