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具的计量检定,国家早在1985年颁布的《计量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也制定了详细的强检计量器具目录,其中医疗计量领域所涉及的计量器具不在少数,迄今为止已经发布的117种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医用计量器具就达50余种。下面针对现阶段“关注民生、计量惠民”的政策下,如何进一步提高计量检定,使被检单位和个人切实体会到计量惠民的好处,同时对做好计量器具的全面检定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医疗计量检定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医疗领域的计量器具受检率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不少至今尚未真正有效解决的问题。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尤其是西北偏远地区大多数医院存在抵触情绪,觉得他们所用的医疗器具都是合格的,找借口拒绝检定。他们认为,如果进行检定必须有质监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联合文件,凭文件才能进行检定。还有一些医院虽不拒检,但检定费用却拖欠或迟迟不交,造成检定工作被动,并存在较大的难度。还有一些医院以医院无经费承担计量检定费而拒检,认为检定无非就是质监部门在收取费用,检与不检都是次要的。而且大多数消费者(患者)不知道用于病情诊断的心电图机、医用三源、血细胞分析仪等仪器都是计量器具,更不知道这些仪器的计量性能准确与否会直接影响诊断结果。以上问题在计量检定过程中屡次遇到,但均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未能从根本上消除被检单位对计量检定的抵触情绪。所以这一次提出的计量惠民政策,笔者认为是一次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机会,应抓住这次机会深入解决计量检定中的矛盾。
二、解决实际检定中存在问题的途径
1.加大宣传力度,让患者了解就诊医院的医疗状况,选择放心的就诊医院
解决计量检定民生矛盾和问题,不能靠质监部门的突击检查和罚款。而应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被检单位和广大患者的选优意识。再者计量部门应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认识到计量器具检定的重要性,提供计量检定信息让患者明白就医、选择就医,对未经检定的医疗机构患者有权拒绝就医,使患者在就医后切实放心,同时做好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信息的及时沟通。
2.做好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使计量工作纳入政府部门考核
这几年国家提出做好计量节能减排工作,很多地方政府借此把计量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之列。应当抓住契机做好医疗计量检定工作,使医院医疗计量器具全部检定。通过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充分摸清各个医疗单位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辖区内各单位应将计量器具台账在规定的时间报当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同时抄报当地卫生部门和计量检定部门,并对备案计量器具向当地质监部门提出实施检定申请。二是建立周检制度。医用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执行周期检定,新安装的必须在投入使用前实行首次强制检定,以后按周期实行检定。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的计量器具每年检定有效期满前,向当地计量部门申请对计量器具实施检定,不得超过检定周期,未经检定和超过检定周期以及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计量检定部门要定期将医用计量器具检定情况通报上一级计量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对未申请检定和拒绝检定的单位,在年终政府考核时要向政府及时提出,以便在考核时进行相应的奖惩,及时解决遗留问题,保证下一年计量检定的顺利完成。
3.因地制宜做好与当地实际财政情况相适应的计量检定收费政策
对医疗单位的计量检定应结合当地医院实际情况,及政府财政实行计量检定费的缴纳。如一些当地大医院能自行承担费用的由医院缴纳,对一些确实有困难的卫生院等医疗单位实行政府财政投入和减免政策来进行计量检定。
4.切实提高计量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很多基层计量技术机构的设备落后和人员技术素质低下是导致计量检定工作滞后的重要原因。另外,对医疗设备的检定,质监部门在配备检定设备时因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完全配齐,对医疗设备的计量检定缺乏手段。再就是对医疗设备的基本使用方法和新购进的计量标准设备的使用方法不能很好地掌握,对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不能透彻理解,导致不能正确按照检定规程进行检定。因此,笔者认为质监部门应及时更新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标准器具,对计量检定人员每年进行深层次的培训,以便使计量检定工作跟上新时代的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