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资源化和填埋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收集、贮存、运输、预处理、资源化和填埋过程中的污染控制以及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有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88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30760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
GB 343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5555.12 固体废物 腐蚀性测定 玻璃电*法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
HJ 66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fly-ash from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指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本标准中简称“飞灰”。
3.2 飞灰预处理 pre-treatment of fly-ash
指通过物理或化学处理,对飞灰中的重金属、二噁英、氯盐等物质进行一定程度的去除, 或者抑制其可浸出性或扩散性,使预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后续资源化或填埋处置要求的过程。
3.3 飞灰高温烧结 high temperature sintering of fly-ash
指飞灰单独或与炉渣、矿渣等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粘土进行混合,在加入助熔剂与粘结剂等添加剂后,通过高温处理部分熔融,形成致密固体的处置过程。
3.4 飞灰高温熔融 high temperature melting of fly-ash
指飞灰单独或与其他固体废物等硅铝质原料进行混合,在加入助熔剂与辅料等添加剂后,通过高温处理过程及水淬或其它急冷过程,形成致密玻璃体的处置过程。
3.5 飞灰资源化 recycle of fly-ash
指通过高温烧结、高温熔融、水泥混凝土生产等过程,使飞灰或其预处理产物中的重金属固化稳定化、二噁英分解,并将其作为产品生产的替代原料的过程。
3.6 飞灰填埋 landfill of fly-ash
指将经过预处理后符合入场要求的飞灰在填埋场内进行处置的过程。
3.7 飞灰二噁英的分解去除率 decomposition removal efficiency of dioxins in fly-ash 指经过二噁英解毒预处理后飞灰中二噁英含量占解毒预处理前飞灰中二噁英含量的百分比。
4 一般要求
4.1 飞灰处理处置设施和场所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禁止在 GB 3095 中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对应的一类区域和 GB 3838 中的地表水环境质量 I 类、II 类功能区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设施和场所。
4.2 飞灰处理处置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飞灰飘散和遗撒,在飞灰装卸、转运、投加等易产生粉尘的区域应配备除尘装置,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应返回飞灰贮存或处理处置工艺环节。
4.3 飞灰处理处置过程中因飞灰的装卸、设备故障以及检修等原因造成撒落的飞灰应及时清扫回收后返回飞灰贮存或处理处置工艺环节。
5 飞灰收集、贮存、运输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5.1 飞灰及其预处理产物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密封包装或放置于密封容器内,或使用封闭槽罐车散装运输。
5.2 飞灰及其预处理产物的贮存场所应具备防扬尘、防雨、防渗等措施,不得露天堆存。
5.3 飞灰的收集、运输、贮存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HJ 2025 的要求。
6 飞灰预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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