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嘴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通径为 DN 15、DN 20、DN 25,公称压力不大于 1.0 MPa,介质温度不大于 90 ℃条件下使用的,安装在厨房、盥洗室 等卫生设施上的水嘴,如:普通水嘴、面盆水嘴和厨房洗涤水嘴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浴盆水嘴和淋浴水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145 陶瓷片密封水嘴
GB/ T 5750.6-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 T 18870 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
QB 1334 水嘴通用技术条件
CJ/T 194 非接触式给水器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嘴
对水介质实现启、闭及控制出口水流量和水温度的一种装置。
3.2 节水
提高用水效率,节约用水。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GB 18145和行业标准QB 1334、CJ/T 194的要求。
4.2 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的要求。
5 技术内容
5.1 水嘴与水接触部分的重金属析出量不得大于表1中规定的限值。
表1 水嘴与水接触部分重金属析出量限值
元素 | Pb注 | Cr | Cd | As |
限值/ | 5 | 10 | 0.5 | 1.0 |
注:如果 Pb析出量大于5 g/ L,则需加大样品抽取量检测并计算测试结果统计量 Q,同11μg进行比较。若 Q值≤11μg,则判定合格;若 Q 值> 11 g,则判定此水嘴重金属 Pb元素析出量不合格。 |
5.2 产品的节水性能应符合GB/ T 18870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6 检验方法
6.1 技术内容5.1的要求按附录A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评价。
6.2 技术内容5.2的要求,通过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验证。
下载地址:《HJ/T 411-200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