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1.1项目来源
2018 年 9 月,生态环境部以部门预算项目的方式直接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合金冶炼工业》的编制工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作为协助单位,共同参与编制工作。
1.2工作过程
(1)成立编制组,制定工作方案。2019 年 2 月,组建技术规范编制组,召开讨论会确定阶段工作任务,开展文献调研,着手起草技术规范初稿和开题报告初稿。
(2)广泛调研,开展编制工作。2019 年 3-5 月,编制组赴内蒙、辽宁、宁夏等多地进行调研,并召开专家咨询会对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2019 年 5 月,组织召开编制组工作调度会,编写完成技术规范初稿和开题论证报告。
(3)开题论证。2019 年 6 月 12 日,组织召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开题论证会。审查委员会通过该标准的开题论证,同时提出如下修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对具有代表性企业的产排污及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现状调研;二是按照开题论证会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技术规范,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试填,进一步完善本技术规范。
(4)补充调研,形成征求意见稿。2019 年 7 月,编制组进行补充调研,对技术规范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技术规范和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5)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2019 年 8 月 19 日,生态环境部环评司组织召开标准征求意见稿技术审查会,审议专家就标准内容进行质询评议,一致认为符合标准要求,同意公开征求意见。
2行业概况
我国铁合金产量巨大,企业数量众多,但单个企业产能较小,产业集中度较低。生产的铁合金产品种类较多,主要包括硅系、锰系、铬系、镍系、电解锰及其他特种铁合金。其中硅铁、锰铁、镍铁和铬铁四种产品产量占铁合金总产量的 80%以上。受钢材品种结构变化和炼钢技术进步的影响,近几年来铁合金行业品种结构不断优化,硅铁、锰铁产能比重减少, 铬铁、镍铁、电解锰等特种铁合金产能比重增大。
2018 年全国铁合金产量 3123.44 万吨,行业产能利用率 56%,产能前 6 位分别是内蒙古、广西、贵州、宁夏、湖南、四川,共计 3390 万吨,占全行业 61%;其中内蒙古企业数量及产能产量居全国**。行业总体产能较大,低效过剩产能较多,企业遍布全国 28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仍然是点多面广、中小电炉较多,且超过 20%的小型企业没有进行申报或未达到准入要求。
铁合金生产主要工艺有电炉法、高炉法和炉外法,其中主要是电炉法,其产量约占行业总产量的 80%,所使用的主体设备为电炉。但行业整体装备水平低,25 MVA 及以上容量的大中型矿热炉数量仅占全国矿热炉总数的 30%左右。
电解锰行业是我国特色优势战略性资源行业,我国产能和产量均占全球的 98%以上,是世界大的电解锰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主要分布于宁夏、广西、贵州、重庆、湖南、湖北、四川、陕西、新疆和云南等地,2018 年产能 226 万吨,实际产量 140 万吨。
3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依据,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在既不放松现有环境管理要求、也不增加新的环境管理要求,同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确定铁合金冶炼工业排污单位的废水、废气及环境管理要求。
统筹兼顾。在制度衔接上,按照《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 号)等文件要求,整合衔接环评、总量控制、环境标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满足“一证式”管理需要,使排污许可制度真正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在适用范围上,厘清不同生产工艺执行排放标准及可适用或参照的技术规范,充分做好与相关行业技术规范的衔接。
科学合理。根据铁合金冶炼工业排污单位生产工艺、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特点以及行业环境管理现状,合理划分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有针对性地提出各环境要素的管控要求, 细化自行监测等要求,大限度地与实际情况相吻合,为铁合金冶炼工业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提供依据。
4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4.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范围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保持一致,并参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征求意见稿),结合《2017 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试行)细化了排污单位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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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合金冶炼工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