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和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处理中使用的过滤式、膨胀式、机械搅拌式等中和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446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 总则
GB/T 3857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耐化学药品性能试验方法
GB/T 4219化工用硬聚氯乙烯 管材
GB/T 4454 硬质聚氯乙烯层压板材
GB/T 14048.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总则
GB/T 823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T 10894分离机械噪声测试方法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657 双酚-A型环氧树脂
GB/T 18370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HG/T 2124浆式搅拌器技术条件
HG/T 2125涡轮式搅拌器技术条件
HG/T 2126推进式搅拌器技术条件
HG/T 2127 框式搅拌器技术件
JB/T 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3分类与命名
3.1 分类
中和装置的分类及代号见表1。
表1 中和装置的分类及代号
名称 | 代号 | |
中和方式 | 过滤式 | G |
膨胀式 | P | |
机械搅拌式 | J | |
材质 | 玻璃钢 | B |
碳钢衬玻璃钢、衬胶或衬塑料防腐层 | C | |
塑料 | S | |
处理能力 | 每小时处理水量/ |
|
型式 | 立式 | L |
卧式 | W |
3.2 命名
中和装置的命名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示例1:ZH-BG-10-L 指玻璃钢制过滤式中和装置,处理能力为10 m3/ h,中和装置为立式。
示例2:ZH-GC-20-W指碳钢衬玻璃钢、衬胶或衬塑料等防腐层的卧式过滤中和装置,处理能力为20 m3/ h。
示例3:ZH-JS-5指以塑料为材质,采用机械搅拌方式的中和槽,处理能力为5 m3/ h。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中和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中和装置用玻璃钢材质制造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a) 玻璃钢原料为双酚—A型环氧树脂时,其质量应符合 GB/T 13657的要求;原料为不饱和聚酯树脂时,其质量应符合GB/T 8237的要求;
b) 增强玻璃纤维应符合GB/T 18370的要求。
4.1.3 中和装置用碳钢制造和内衬玻璃钢作防腐处理时,碳钢制件应符合 JB/T 2932的规定,内衬层应符合GB/T 8237的要求。
4.1.4 中和装置用硬聚氯乙烯 材质制造时,PVC材质应符合 GB/T 4454和 GB/T 4219的要求。
4.1.5 中和装置用碳钢和 PVC-U材质制造时,碳钢制件应符合 JB/T 2932的要求;PVC-U制件应符合GB/T 4454和GB/T 4219的要求。
4.1.6 玻璃钢制品及玻璃钢防腐层的表面应符合GB/T 3857和GB/T 1446的有关规定。
4.1.7 中和装置为中和槽加搅拌器构成的装置时:
a) 当采用浆式搅拌器时,浆式搅拌器应符合 HG/T 2124的要求;
b) 当采用涡轮式搅拌器时,涡轮式搅拌器应符合 HG/T 2125的要求;
c) 当采用推进式搅拌器时,推进式搅拌器应符合 HG/T 2126的要求;
d) 当采用框式搅拌器时,框式搅拌器应符合 HG/T 2127的要求。
4.1.8 卧式中和装置中的滤料 的粒径应在2 ~ 5 mm之间。
4.2 技术要求
4.2.1 每台中和装置均应通过设备盛水 试验。
4.2.2 中和装置的电控设备性能应符合GB/ T 14048.1的规定。动力电路与保护电路对机架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 M 。
4.2.3 中和装置的出水直接排放时,其pH值应达到6 ~ 9。
4.2.4 当采用卧式中和装置时,大运行噪声不大于85 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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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268-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中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