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饮食油烟检测仪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荷电量检测原理测试饮食油烟排放浓度的仪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3306 标牌
GB/T 15464 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食油烟
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
3.2 便携式油烟检测仪
指便于携带的,可在现场直读油烟浓度数据和相关参数的检测仪器。由取样单元,检测单元和数据处理单元等部分组成。
3.3 荷电量检测原理
油烟气溶胶粒子通过高压电场时被荷电,在电场力和流动气流的作用下,被推向电荷收集网, 在与收集网连接的电路内产生电信号,该信号的变化与排出油烟的浓度呈比例关系,检测信号经过处理和换算即可得到油烟浓度。
3.4 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 101.325kPa 时的状态。
4 基本要求
4.1 外观
4.1.1 仪器的面板和机箱等结构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镀涂件应无明显划痕、脱落、锈蚀及机械损伤。本产品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 键盘、开关、按钮和接插件应安装正确、操作灵活、接插可靠、无障碍。
4.1.2 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可长期平稳工作,无影响人身安全的因素。
4.1.3 各部件不易产生机械和电路故障,整个装置应无安全隐患。
4.1.4 仪器各部件的发热结合部分,应不因受热而发生变形及性能的改变。
4.1.5 仪器及可拆卸部件应便于维护和检查作业。
4.2仪器构造及功能
1.荷电区2.信号捕集网3.取样管4.皮托管 5.烟温传感器6.信号输出线7.含湿量测试管8.流量计前温度传感器9.流量计前压力传感器10.流量传感器11.抽气泵12.单片机控制系统13.操作键14.打印机15.显示屏16.高压模块
图1 检测仪结构示意图
4.2.1 仪器主要由取样单元、检测单元、数据处理单元等三部分组成。
4.2.2 取样单元
取样单元由取样管、加热单元、连接软管、流量传感器和风机等部件组成,用于收集待检油烟样品。加热单元应有足够的加热功率,加热温度范围应控制在120℃~160℃之间。取样管材料应选用耐高温、耐腐蚀、不吸收亦不与待测污染物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并可在一定温度和流速下保持足够的机械强度。
4.2.3 检测单元
检测单元是将油烟浓度转换为电信号的传感组合件,由高压静电发生器、荷电管和信号捕集网组成。
a)高压模块应能提供使油烟流经荷电管时充分荷电所需的直流高电压。
b)荷电管应能使取样单元收集的油烟气溶胶粒子带电。
c)信号捕集网应能使带电油烟气溶胶粒子释放电荷,并应安装方便,便于清洗、更换。
4.2.4 数据处理单元
数据处理单元由信号检测、放大,模-数转换,数据处理和显示器等部分组成,可将检测单元获得的电信号转换成油烟浓度,并可在检测过程中直接正确显示于显示器上,检测结束后自动统计并显示浓度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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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2526-201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便携式饮食油烟检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