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进口正丁醇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百检网 2022-12-05

2018年9月3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67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大陆正丁醇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裁定,自2018年9月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6.0%-139.8%)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51300项下。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