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支撑国家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原环境保护部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启动了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编写工作。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 年 4 月 10 日印发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食品制造》列入“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清单,拟定于 2019 年发布;2017 年 5 月 31 日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集 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2018 年 5 月 3 日《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确定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为“环境监测类标准”中“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食品制造》的编制单位。
《指南》编制意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食品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的技术要求,支撑《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制度的实施,落实《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和《总则》等法律规章和相关标准规范。
1.2 工作过程
2017年5月,成立《指南》编制组,制定了标准编制实施方案。
2017年6月-2018年1月,实施标准前期的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①通过查询、检索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以及与业内专业人士和专家交流,了解该行业的主要生产产品、工艺及技术水平。②通过实地调研企业的生产现状和排污现状, 对行业的主要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排污特征、污染治理技术、管理台账、自行监测等进行分析总结。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确定管控要素、污染因子、污染物排放限值、行业污染治理可行技术、自行监测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实际排放浓度达标判定方法、实际排放量核定方法。④完成行业排污现状分析,系统梳理行业常见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源,提出行业通用的监测方案。
2018年2月-3月,编制组查询了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要求,调研了管理部门对食品制造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和开展自行监测的要求。
2018年3月-4月,对食品制造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进行了集中调研;对不同类别和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标准编制组编制了《指南》。
2018年5月,完成“环境保护标准项目任务合同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食品制造”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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