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制糖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规模:
1.甘蔗、甜菜日加工能力,或原糖、成品糖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建设地点:
2.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 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3.以原糖或成品糖为原料精炼加工各种精幼砂糖工艺变更为以农作物甘蔗、甜菜或原糖为原料制作原糖工艺。
4.产品方案调整或清净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境保护措施:
5.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6.排气筒高度明显降低。
7.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原文附件下载:《农副食品加工(制糖)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