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大允许含量及其符合性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铜、六价铬(Cr )、多嗅联苯(PBB)和多澳二苯醚(PBDE)等限用物质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125-2011 电子电器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的测定(IEC 62321:2008,IDT)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限用物质restricted substances
法律法规或顾客要求在电子电器产品中限制使用的物质。
3.2
电子电气产品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依靠电流或磁场工作,发生、传输和测量这种电流和磁场,额定工作电压在直流电不超过1 500 V、交流电不超过1000V的设备及配套产品。
3.3
均质材料
由一种或多种物质组成的各部分均匀一致的材料。
3.4
零部件components
电子电气产品中具有一定功能或用途的结构单元。注:如元器件、机箱、支架、螺丝钉、开关、导线等。
3.5
检测单元test units
可以直接提交检测而不需要进一步拆分的样品。
4 限量要求
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各均质材料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0.1%(质量分数),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01%(质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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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T 26572-2011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