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恶臭嗅觉实验室的选址、布局以及内部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恶臭嗅觉实验室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JGJ 91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恶臭 odor 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异味气体。 3.2 恶臭嗅觉实验室 olfactory laboratory 采用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嗅觉仪测定法、恶臭强度测定法及其他方法进行恶臭嗅觉测定的实验室,主要用于采样器材准备、样品配制、嗅辨测定和嗅觉恢复等。 3.3 臭气浓度 odor concentration 用无臭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阂值时的稀释倍数。 3.4 传递窗 delivery window 恶臭嗅觉测定中用于传递样品的窗口。 3.5 嗅觉仪 olfactometer 进行恶臭嗅觉测定时,用无臭空气以规定的比率稀释臭气样品,并传递给嗅辨员的仪器。 3.6 嗅辨台 sniff table 嗅辨员进行恶臭嗅觉测定的工作台。 3.7 嗅辨位 sniff position 通过不透明隔板在嗅辨台上分隔成的独立嗅辨空间。 4 新建实验室的选址 4.1 恶臭嗅觉实验室应远离异味污染源及噪声源,如与其他实验室相邻,应有效隔离,并设置独立的进出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