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欧盟RoHS出台以来,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确立了各自的RoHS规范,台湾也是其中之一。CNS 15663也被称为台湾RoHS,在2013年7月30日公布。台湾经济部标准计量检验局(BMSI)采用该标准作为检验进口与当地产品的标准之一。
台湾RoHS在2016年12月1日起生效,但不同的电子电气产品生效日期不一样。销售电子电气产品的企业需要事先确认产品是否在台湾RoHS的范围内,符合规定后才可以进入台湾市场。
台湾RoHS涉及的产品:
1.大型家电;
2.小型家电;
3.IT和电信设备;
4.消费性设备;
5.照明设备(包括电灯泡和家用灯具);
6.电子电气工具(大型固定式工业工具除外);
7.玩具、休闲和运动器材;
8.自动售卖机;
9.其它设备(CNS 3765、CNS 14408 和 CNS 14336-1所涵盖的设备)。
BSMI宣布:2017年7月1日起,自动资料处理机、印表机、影像复印机、电视机、监视器、自动资料处理系统用的监视器这六项产品类别将纳入台湾RoHS的管制,依据CNS 15663将限用物质含有情况标示在商品、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
对测试报告的要求:
如果BSMI要抽查产品,必须在28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文件审查。测试报告并没局限获得方式(台湾地区内、外都可以),但测试文件需要取得ISO 17025认证资格的实验室根据IEC 62321、CNS 15050或同等检验标准所出具的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