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检测常见问题

百检网 2021-06-11

  纤维成分含量检测

  1,含有蛋白改性聚丙烯腈纤维的面料如何做定性定量分析?

  答:蛋白改性聚丙烯腈纤维中的蛋白质组分在面料的印染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变化,这种变化会给纤维的定性鉴别,尤其是纤维成分的定量分析带来困难。当燃烧法、显微镜法、溶解法、红外光谱法等常用定性鉴别方法不能准确定性时,可配合使用氨基酸分析法进行定性鉴别。使用溶解法进行定量分析的过程中发现溶解现象异常时,可优先采用物理法进行定量分析。

  2,含有导电纤维的织物做纤维含量测试时,检测报告是否可出具导电纤维的名称?

  答:导电纤维、防静电织物建议分别采用表面(或体积等)比电阻、防静电性能等项目的检测证明其功能。由于目前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及标准引用文件中没有导电纤维的名称和定义,因此不建议在纤维含量检测时出具该名称。

  3,如何对金属镀膜纤维进行定性鉴别?

  答:金属镀膜纤维在显微镜下观察,纵向与横截面形态均具有显著特征,尤其是纵向特征更为明显,通常呈黑色不透明状态,横截面呈具有黑色边界的扁长矩形或近圆形等。使用金属元素分析方法可以测试纤维的金属含量,从而进一步确认一种纤维是否为金属镀膜纤维。通过显微镜方法、金属含量测试方法等确认纤维表面为金属镀层的,可以出具为“金属镀膜纤维”。

  4,人造革服装面料成分如何标注?

  GB/T 21294—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 附录E烷基酚(AP)的含量测试中辛基苯酚标准品的选用,是否需要在检测报告中注明选择何种标准品种类?

  答:GB/T 21294-2014 附录E烷基酚(AP)含量测试,E.2.3中规定“壬基苯酚和辛基苯酚标准品:纯度>99%,各种异构体混合物”。因为辛基苯酚有不同同分异构体,该标准中给出的谱图并非是全部辛基苯酚同分异构体的谱图,仅是典型示例。由于各个检测机构选用的标准品种类或CAS号不同,建议测试报告中标注相应标准物质的CAS号。

  12,GB 19601—2013《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测试方法中内标何时加入?

  答:检测发现:内标加入时间不同对试验结果影响非常大。该方法标准与GB/T 17592-2011《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相比,内标加入时间不一致,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操作,如有偏离应备注说明。

  13,GB /T 2912.1—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方法中,在试样制备7中规定,“如果甲醛含量过低,增加试样量至2.5g,以获得*满意的精度。” 如何理解甲醛含量过低?应该在哪种情况下需要将试样量增至2.5g?

  答:含量过低即接近检出限时的含量,此类情况下(如,A类产品,指标值为≤20mg/kg) 应将试样量增至2.5g,以提高测试的精确度。

  14,对皮革或毛皮甲醛测试时,样品是否需要进行调湿处理?

  答:虽然调湿可能会损失一部分甲醛,但可以避免南北方湿度差异大导致各检测机构之间结果不一致的问题。依据GB/T 19941—2005《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4.4.2.3条款,试样在称重前进行空气调节(调湿处理)。

  答:可根据以下两个标准标注,一是FZ/T 81018-2014《机织人造革服装》标准3.1使用说明:“人造革面料应标注涂层的主体种类,其余成品使用说明按GB 5296.4规定”;另一个是FZ/T 73028-2009《针织人造革服装》标准4.1.1 “人造革面料只标注人造革种类,其余产品使用说明按GB 5296.4规定执行”,即人造革面料可仅标注其涂层的主体种类(人造革种类)。

  15,聚甲醛纤维如何鉴别?如何出具检测报告?

  答:使用溶解法、熔点法、红外光谱法等定性鉴别方法进行系统鉴别,可以确认其化学组成为“聚甲醛”的纤维,在其统一命名并未列入化学纤维属名的标准之前,依据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中B.5的规定,可标注为“新型化学纤维”,必要时,可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羽绒服装的检验

  6,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附录C的残脂率测试,当两个平行样结果不平衡,差异较大时该如何处理?

  答:建议参照FZ/T 20018-2010《毛纺织品中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的测定》和GB/T 6504-2008《化学纤维 含油率试验方法》方法A-萃取法:试验结果以两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两次平行测试的相对差异大于20%时,应进行第三个试样的试验,试验结果以三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7,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羽绒清洁度、耗氧量测试样液制备时,羽绒样品经过30min振荡后,没能完全浸没于水中,漂浮在水面上,如何处理?

  答:按标准要求过滤,对样液进行清洁度、耗氧量项目测试,并在原始记录备注如“样品未能完全浸没于水中”等。

  8,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标准中,气味测试项目的容器体积有具体规定,但箱体的材料、制作要求和箱盖开口大小无统一要求,由于箱体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样品检测结果有差异,为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容器该如何选择?

  答:GB/T 14272-2011标准目前正在进行修订,检验方法还在讨论中,可能引用GB/T 10288新版本(目前已报批),GB/T 10288新版本中已经明确规定气味测试的容器为1000mL带盖广口瓶。

  9,防钻绒测试按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方法a,从衣服上直接取样。有些羽绒服胆布和面料绗缝在一起,试验时是两层布一起参与做防钻绒测试还是分开做?

  答:模拟服用状态下的钻绒状况,试样除封闭剪口外,不做其他处理。

  10,梳棉胎的检验中如何进行分级定等?

  答:标准GH/T 1020-2000《梳棉胎》第4章规定:“感官要求”项目需按GB 1103-1999《细绒棉》中的锯齿棉文字描述及品级实物标准对梳棉胎进行分级。但从2013年9月1日起GB 1103.1-2012《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已取消“品级”指标,更改为“颜色级”,相应的品级实物标准也已取消(品级实物标准有效期一年,现国家已不再统一制作更新)。因此目前按照标准GH/T 1020-2000《梳棉胎》进行梳棉胎原棉品级进行检验定等时需要谨慎处理。

  化学检验

  GB/T 21294—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 附录E烷基酚(AP)的含量测试中辛基苯酚标准品的选用,是否需要在检测报告中注明选择何种标准品种类?

  答:GB/T 21294-2014 附录E烷基酚(AP)含量测试,E.2.3中规定“壬基苯酚和辛基苯酚标准品:纯度>99%,各种异构体混合物”。因为辛基苯酚有不同同分异构体,该标准中给出的谱图并非是全部辛基苯酚同分异构体的谱图,仅是典型示例。由于各个检测机构选用的标准品种类或CAS号不同,建议测试报告中标注相应标准物质的CAS号。

  12,GB 19601—2013《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测试方法中内标何时加入?

  答:检测发现:内标加入时间不同对试验结果影响非常大。该方法标准与GB/T 17592-2011《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相比,内标加入时间不一致,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操作,如有偏离应备注说明。

  13,GB /T 2912.1—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方法中,在试样制备7中规定,“如果甲醛含量过低,增加试样量至2.5g,以获得*满意的精度。” 如何理解甲醛含量过低?应该在哪种情况下需要将试样量增至2.5g?

  答:含量过低即接近检出限时的含量,此类情况下(如,A类产品,指标值为≤20mg/kg) 应将试样量增至2.5g,以提高测试的精确度。

  14,对皮革或毛皮甲醛测试时,样品是否需要进行调湿处理?

  答:虽然调湿可能会损失一部分甲醛,但可以避免南北方湿度差异大导致各检测机构之间结果不一致的问题。依据GB/T 19941—2005《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4.4.2.3条款,试样在称重前进行空气调节(调湿处理)。

  色牢度检验

  FZ/T 73012—2008《文胸》标准规定摩擦色牢度只测试直向, 通常样品的侧翼(包括部分罩杯面料)尺寸基本不满足摩擦色牢度的取样要求,该标准引用的GB/T 3920—2008《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中提到对于小面积印花可以采用ISO 105-X16旋转式装置,能否参照使用?

  答:这种情况下面料长度满足有效摩擦动程的,面料两端可拼接其他布料以完成测试,也可要求客户提供面料测试,对于无法满足取样要求的部位不做测试。GB/T 3920-2008《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中的往复式摩擦与旋转式摩擦测试结果有差异,目前不能采用旋转式摩擦法替代往复式摩擦法进行FZ/T 73012—2008《文胸》摩擦色牢度测试。

  16,夹层面料做色牢度测试,是否需拆除上下层之间的缝线?

  答:对于织造一体的夹层面料结构,作为整体测试,无需拆线测试;如果是绗缝夹层面料,且绗缝较密,拆线会损坏面料,也可作为整体测试。使用多纤维贴衬时,分别测试面层、底层;选用单纤维贴衬时,分别按复合面料选用贴衬和测试方法。对于绗缝间距较大、取样时面层、底层与夹层明显可分开的样品,则分别测试面层、底层的色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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