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应随机提供的资料:
1. 申请书一式二份;
2. 产品使用说明书(英文及阿拉伯文):如需安装指导的,则还应提供安装说明书,因为标准对使用说明书也有要求;
3. 所有铭牌一式三份;如需要进行EMC测试,则需要提供一式六份。必要时,例如覆盖型号没有送样时,提供覆盖产品的照片(3R彩照)照片包括外观照两至三张(包括含铭牌照一张),内部结构照两至三张(主要反映内部结构、电气零部件的位置和布线);
4. 产品外观及内部结构照片(3R彩照)各一式三份;如需要进行EMC测试,则需要提供一式六份。
5. 产品立体总装图(结构图)、主要部件结构图(尺寸为A4);
6. 完整的电路图一套:包括电气原理图和电气接线图(尺寸为A4);
7. 零部件清单(编号、名称、材料型号、额定参数、制造厂家、认证情况),塑料件和内部导线(所有塑料件和内部导线之名称、材料、尺寸、阻燃级别、温限、制造厂)以及重要零部件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见附件1
8. 电路印刷板(PCB)的布线图、元件位置图及其元器件清单各一份(代码应与元件位置图或原理图上的符号一致);附件3
9. 样品如需使用专用工具进行装配的,应随机提供专用工具;
二、填表说明:
1. 每一申证单元填写表格一套 {零部件(印刷板上元件除外)清单和电路印刷板(PCB)上的元器件清单} ,同一单元里不同型号规格产品如使用不同的电气零部件,则应分别填写;同一产品中使用不同厂家或不同型号规格的关键电气零部件时,应分别填写;
2. 如无特别要求,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译成英文。
3. 产品描述,如不同功能(程序)的差异性描述;
4. 同一单元里不同型号规格产品的差异描述;
5. 每项内容应填写准确、完整,书写清晰、工整,不适用项不填写;
6. 检验过程中零部件、电路有变动的,需重新填写;检验过程发现资料不齐或不准确的将通知补齐和确认,但这将会影响检验进度;
7. “技术参数”栏主要填写该部件的额定参数
详情咨询百检检测:15201733840/QQ:2843175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