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评价的通知》(粤安监职卫〔2015〕3号)精神,现将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综合分析,全省第三季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综合评价珠三角地区前5名的地市分别为佛山、广州、深圳、珠海和惠州;非珠三角地区前6名的地市分别为梅州、韶关、潮州、茂名、河源和汕头。各评价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执法情况。第三季度,全省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53557家次,同比(比2014年第三季度,下同)增加78.20%;经济处罚869.91万元,同比增加138.76%;停业停产整顿用人单位234家,提请关闭用人单位6家。其中,广州、顺德、佛山、深圳、珠海、东莞、惠州、中山、肇庆、江门、河源、阳江、清远、梅州、茂名、湛江、汕尾、汕头等18个地市(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惠州、珠海、广州、东莞、佛山、顺德、中山、深圳、云浮、韶关、梅州、汕头、茂名等地市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令其停业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的行政处罚。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至第三季度末,全省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企业累计130314家,职业病危害申报覆盖率41.79%,同比增加33.18%;第三季度新增网上申报企业9959家,同比减少27.73%。顺德、佛山、中山等地市(区)第三季度新增申报企业1000家以上;佛山、惠州、顺德、广州、珠海、茂名、云浮、阳江等地市(区)职业病危害申报覆盖率超过50%。
(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完成情况。全省第三季度共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371项,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584项,分别同比增加29.82%和148.94%。其中,深圳、佛山、广州、茂名、湛江等地市完成职业卫生“三同时”数量超过30项;佛山、江门、惠州、河源、中山等地市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数量超过50项。
(四)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第三季度,全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502917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企业19394家,分别同比增加19.76%和56.28%。其中,深圳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达134557人,佛山、广州、江门超过40000人;深圳、佛山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超3000家。
(五)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情况。第三季度,用人单位新增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企业数为8883家,同比增加112.82%。其中,广州、佛山、深圳等地市新增基础建设达标用人单位数量超过1000家。
(六)职业卫生培训情况。第三季度,全省共对61397家用人单位110066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分别同比增加37.56%和39.16%。其中佛山、广州、顺德、深圳、东莞等地市(区)培训用人单位数超过5000家次,广州、佛山、深圳、顺德等地市(区)培训人数超过10000人次。
(七)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第三季度,省局部署各地对水泥制造、陶瓷制造、电子制造等15类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各地核查的结果显示,由于部分企业出现关闭、搬迁、停产、转行等情况,目前全省15类行业企业数量为20766家,核查减少8736家,比去年底减少29.61%。15类行业企业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为64.85%,警示标识与作业岗位告知卡设置率为85.4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率为89.72%,基础建设达标率为56.67%,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为84.37%。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部分指标显著增长。第三季度以来特别是全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现场会召开以后,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力度,部分指标显著增长。据统计,全省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经济处罚、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健康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等指标与去年第三季度相比都有超过30%的增长,其中经济处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企业等指标增长与去年第三季度相比增长幅度超过****。
(二)积*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动职业卫生工作。佛山市依托安全生产三大行动计划,借助“互联网+安全生产”优势,通过“智能平台”建立了智能化的监管手段,构建了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推动监管基础业务建设,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率。目前,该市实现了对32372家重点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核实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29810家,监督检查实时上传现场检查图片5000余张。此外,佛山市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以安委办名义组织宣传、公安、卫计、安监、人社、工会等部门开展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演练,通过演练要求各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事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茂名市积*推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融合,要求新申请或换证的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目前,该市非煤矿山完成换证和新申请企业14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完成换证36家,均开展了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三)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规范其技术服务行为。中山市委托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在对该市上半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服务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报告27份,其中评价报告13份,检测报告14份,发现问题93项。中山市安全监管局下一步将向相关机构进行书面通报和提出整改要求。佛山市对上半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1家机构立案调查,约谈9家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同时对违法违规的技术服务机构在网上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通报。顺德区组织专家对9家机构的出具的检查报告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6家机构进行约谈,并将抽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顺德区积*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和执法双轮驱动,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该区第三季度监督检查企业2300家次,职业卫生经济处罚金额达172万元。茂名市各县(区)今年均全面开展职业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行政处罚上的突破。其中,茂南区累计处罚金额达15万,高州市累计处罚金额7.5万。梅州市积*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工作,共检查企业415家,发现问题或隐患1662项,责令当场改正436项,责令限期改正1226项,罚款13.7万元,停产停业整顿2家。
(五)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开展。中山市以公开招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安排专项资金45.8万元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抽调20名专业人员,帮助指导该市428家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茂名市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委托市职业病防治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抽检项目,计划抽检40家企业。
(六)大力推进重点地区职业卫生攻坚工作。云浮市云城区政府加强领导,组织安全监管、工商、环保、国土规划、人社等多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石材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4216家,拆除违法企业建筑厂棚98家,对1410家违法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对57家被停电后私自接驳电源的违规生产企业实施了拆除电表(销户)措施。广州市白云区加大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对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及时在“白云时事”和“安全白云”微信平台进行曝光,经过治理,该区制鞋、箱包制造行业企业总数由整治前的1620家缩减为791家。顺德区结合区镇两级“飓风”安全隐患百日整治大行动,以执法推动攻坚工作。至9月底,全区462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共有365家木质家具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383家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工作;其中基本达到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的351家。江门市新会区积*开展电镀行业职业卫生攻坚工作,该区75家电镀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1180名劳动者已全部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其中52家企业正在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河源市东源县积*开展石英砂加工职业卫生攻坚工作,该县石英砂加工企业71家,开展职业健康体检企业 40 家,职业健康体检人数 808 人;正在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企业57家,已完成3家。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市、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职业卫生工作依然不够重视,工作推进缓慢,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落后局面没有得到明显改观。
(二)重点地区职业卫生攻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县(区)、镇对职业卫生攻坚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从这段时间省局抽查的情况来看,一些纳入今年职业卫生重点攻坚行业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情况依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与省安委会攻坚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一些地市、县(区)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经济处罚力度不大,存在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致使一些企业存在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受到严厉、有效打击。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学习典型,推进工作。第三季度,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在摸清辖区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佛山的经验做法,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以及重点人群的监管。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基础建设,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以及岗前培训等工作,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冬季职业中毒的防范工作。冬季即将来临,第四季度寒冷季节是职业中毒的高发时期。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有机溶剂职业病危害治理的通知》(粤安办〔2015〕107号)的部署和要求,一要以安委办名义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安全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监、工商和工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形成合力。二要加强有机溶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排毒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四要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的职业中毒病人,要督促企业及时转送至具备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治疗、诊断,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诊断、治疗费用。
(三)深入推进重点地区职业卫生攻坚工作。第四季度是职业卫生攻坚工作的收尾阶段,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总体部署,加强对相关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对于没有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或不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的企业要责令其进行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一要充分利用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发现用人单位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切忌一看了之,一说了之。二要大力发动职工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查严处,全面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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