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凡是在欧盟生产或者是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日用产品,其中主要是指纺织品,必须通过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注册、检验和批准,如果一旦超过规定的含量就不可以在欧盟市场上进行销售。意在保护欧盟各个国家公民的健康和环境的环保与安全。在此规范下,2020年REACH将会有六项限制条款生效,详情请看下文:
第51项:邻苯
从2020年7月7日开始,禁止含有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BP)当中的一种或者四种以及浓度等于或者大于0.1%的塑化材料用于玩具以及儿童护理品投放市场。
第66项:双酚A
自2020年1月2日起,禁止含有双酚A浓度≥0.02%的热敏纸投放市场。
第68项: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
从2020年7月4日开始,该物质本身不得生产或者投放市场,当PFOA和其盐类物质含量≥25ppb或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总量≥1000ppb时,以下用途不得用于生产或者投放市场:1.另一种物质,作为组分;2.混合物;3.物品。
第70项:D4和D5
洗去类化妆品当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或者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任一种物质含量等于或者超过0.1%,2020年1月31日后不得投放市场。
第71项:NMP
从2020年5月9日开始,N-甲基吡咯烷酮(NMP)本身及含该物质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场。 2020年5月9日后,不得制造、使用该物质本身或含该物质浓度等于或大于0.3%的混合物。
第72项:纺织品中的CMR物质
从2020年11月1日起,不得以下列形式投放市场:
1、服装或相关配件;
2、除服装外,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可以和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品;
3、鞋类。
要是供消费者使用的服装、相关配件,服装或者鞋类之外的纺织品,它均质材料当中存在物质的浓度等于或者大于Appendix 12中规定的限制浓度。
近年来,每年都会出现大量违反REACH法规限制篇的案例发生。其中,2019年全年共出现253起违规案例,原产地为中国的就有203起,占比高达80%。违规产品受到了召回、销毁、退出市场等处罚。在疫情严重的2020年REACH生效的就有六项限制条款。如果我们中国企业不加强对REACH法规理解和产品的质量管制,履行限制的责任,才能避免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后,遭受召回、销毁、退出市场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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