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9日,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发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新法规
(EU) 2017/752
,该法规对(EU) No 10/2011进行了修订,并对原法规中的部分错误表述进行勘误。
新法规将于2017年5月19日正式生效,在此之前已符合(EU) No 10/2011相关要求的塑料材料及制品,仍可于2018年5月19日前投放市场,直至库存清空。其中,关于镍的特殊迁移限量要求,将于2019年5月19日实施。具体变化如下
表1 新法规主要变化内容及实施日期
修订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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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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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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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表1
允许使用物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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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为142, 168, 202, 387, 462, 467, 481, 502,662及779的物质删除这些物质第11列关于符合性验证的注解“1”(尚无可用的分析方法时,通过单位食品接触表面积的残留量QMA进行符合性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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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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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编号为1007, 1016, 1030, 1055, 1060, 1062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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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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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表3
有关符合性验证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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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第24点注解该物质或其水解产物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其符合性应满足第11条第3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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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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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I
材料和制品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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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镍的迁移量要求,其限值不得超过0.02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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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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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II 第4点
食品模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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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面迁移试验指定的食品模拟物以表格形式替代(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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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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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IV 第8(iii)点
符合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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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为
(8) 有关材料或制品的使用规范,诸如
(iii) *严苛的食品接触表面积与体积的比值 (*大的S/V), 符合第17和18条的要求或等效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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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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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附录III 对全面迁移试验指定的食品模拟
食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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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行测试的模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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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类型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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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模拟物A或蒸馏水或同质水;
2. 模拟物B;和
3. 模拟物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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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食品(酸性食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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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模拟物A或蒸馏水或同质水;和
2. 模拟物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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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水性、含酒精食品及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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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物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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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水性、酸性、含酒精食品及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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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模拟物D1;和
2. 模拟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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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水性和含酒精(浓度<20%)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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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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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水性、酸性和含酒精(浓度<20%)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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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模拟物C;和
2. 模拟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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