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1直接从非欧盟国家进口机械
若机械从非欧盟国家直接进口到欧盟国家,该机械必须在投放市场和投人使用时符合 机械CE认证
情况2用零部件组装成新的机械
第7款的第2句话规定任何组装机械或用不同机械的零件组装新的机械,或制造机械和安全零部件的人员都被认定为是制造商,不管零部件是从欧盟内部获取的还是欧盟以外获取的。
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① 由零部件装配成的新机械,装配者可能是制造商、工程公司或*终用户自身,他们用从几台机械上的零件组装成新的机械,他将要负责对机械的安全性进行监督。这种情况下,装配者所使用的零件应附有附件IIA或附件IIB部分规定的声明。装配项目的主要监管者应对整个装配过程负责起草技术文件、提供完整的指导手册、加贴CE标志并起草合格声明。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说组成机械的每个零部件都与机械CE认证指令相符合就证明整个机械也与指令相符合。安全性是不能累积的。装配项目的主要监管者必须将零部件的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整合。整合后的技术文件并不是各自零部件生产商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简单组合,而是要对组合后可能造成的新的危险进行分析或者将零部件的技术文件中不必要的部分去掉。
② 对机械进行改造或将旧部件更新为新部件的行为与将新机械投放市场是不同的, 所有的改造必须要保持指令所要求的安全水平。只有当装配者增加了新的零件而将机械改装成新的复杂机械时他才可以说是将新的机械投放市场。制造商或使用者若将还未投入使用的机械更换了新的零件后也要对技术文件进行更新。
情况3制造机械或安全零部件供自己使用
机械CE认证指令要求用户制造供自己使用的机械也要遵守机械指令。虽然不用来投放市场的机械在自由流通上不存在问题,但机械指令要求这些机械要具备与投放至市场上的机械一样的安全性,因为作为供自己使用的机械虽然没有投放市场但是是在欧盟内投入使用,因此也属于指令所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