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限制了六类有毒有害物质,其改写过程中虽一度考察过对多达数十种物质加以限制的可能性,但*终颁布的
对限制物质的首次审查应于2014年7月22日前完成。同时, 2.0中明确指出,审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四种物质带来的风险,即六溴环十二烷(HBCDD)、邻苯二甲酸二(2- 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针对广受争议的纳米材料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一旦有科学证据,基于预防性原则,应考查其限制和替代的可能性
同时也应注意与其他法规的协调性,尤其需关注REACH法规的附件XIV(SVHC授权清单[ 注2,见本文链接] 和附件XVI(限制物质清单)[注3,见本文链接]中的物质。通过指出未来评估的限制物质范围,也为企业选择替代材料预留更多时间并指明方向。2013年2月,欧盟就 2.0 限制物质列表的修订工作发起首次的利益相关方咨询,这也标志着限制物质的修订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