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ASTM F963认证
1. 美国ASTM F963认证要求玩具应该在电池盒或紧邻电池盒的区域将电池*性用“ + ”和“一”*性符号永久性地标出。在玩具的其他地方的标识或说明书中必须标出正确的电池尺寸和电压。这些标识不适用于不可更换电池或设计为只能以正确方向插入的可充电电池装置。钮扣电池的安装盒不适用于该要求。
2. 任何两个可触接电*之间的允许*大直流电压是24V。
3. 电池驱动玩具应被设计成为不能对任何非充电电池充电。这可以通过对电池盒的物理设计或者采用合适的电路设计来达到此目的。这适用于电池可以放错(放反)的情况和/或电池充电器可用于含有非充电电池的玩具。
4. 对于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进行滥用测试的前后,所有电池在不使用硬币,螺丝刀或其他家用工具时电池都不可能触及。
5. 美国ASTM F963认证要求所有玩具中的电池如果能完全置入小零件测试筒,在滥用试验前后, 不适用硬币,螺丝刀,或其他家用工具时,电池都不可能触及。
6. 在任何单一的电路内不能将不同型号或容量的电池混用。在实际使用中为了达到不同的功能,需要使用一种以上型号或容量的电池,或需要将交流电和非充电电池结合—起使用时,必须将每一个电路进行电绝缘处理以防止电流在各独立电路间流动。
7. 电池表面的温度不能超过71℃。
1)所有电池驱动玩具正常使用期间应符合此要求。另外,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驱动玩具在合理可预见滥用后满足此要求。
2)如果使用者可将玩具连接到马达上活动部件进行堵转,则需按“电池操作玩具的电机测试”步骤在马达堵转的状态下测试温升是否超过限值。
8. 玩具不允许超过71℃的温度或存在燃烧等情况的发生。
9. 电池驱动玩具必须附有电池安全使用说明。仅用不可更换电池作为**电源的玩具可以不附电池安全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