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ASTM F963认证技术咨询服务要求的目的在于减少可能由触及的绳和橡皮筋引起的缠绕和勒伤危险。玩具上存在的绳和橡皮筋在正常使用和滥用试验的前后都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
1. 美国ASTM F963要求玩具上的绳和橡皮筋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包括拖拉玩具)上含有或系有的绳和橡皮筋,在松弛状态和承受2.25kg(5lb)的重荷时测量,其*大长度必须小于300mm(12 in)。如果绳/橡皮筋或多段绳/橡皮筋可缠结或形成环状而与玩具的任何部位连接,包括在绳/橡皮筋末端的珠子或其他附着件。这个环不能允许头部探头端部通过。特别是,这个环不能让头部探头端部可插入到探头的基部深度。
2. 自缩拖拉绳供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上绳索牵引机构的可触及绳索,除直径为或小于2mm(0.06 in)的单纤维绳外,在玩具固定于*易回缩的位置而绳索垂直悬挂并完全伸直时,施加0.9kg(2lb)的重荷时的回缩距离不得超过6mm(0.25 in)。直径为2mm()0.06 in)或以下单纤维绳在按上述方法测试,在承受0.45kg(1 lb)的重荷时不应回缩。
3. 拖拉玩具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拖拉玩具上长度超过300mm(12 in)的绳和橡皮筋,不能有可能使绳子或橡皮筋缠绕成环状的珠子或其他附件。
4. 美国ASTM F963要求飞行装置的绳和线系在用来玩耍的飞行装置上超过1.8m(6 ft)长的风筝手牵线,在相对湿度不小于45%、温度不超过24℃(75℉)的条件下用高压电阻击穿表测量时,线电阻值必须超过108W·cm。
5. 18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袋上的绳索用不透气材料制成的玩具袋开口周长大于 360mm,则不可用拉带或绳作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