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依照 机械CE认证
委员会将采取必要措施,以得到关于机械CE认证指令管理的全部有关决定的信息。
成员国应将本指令管辖范围内在其国家法律中采取的条款正文传送给委员会。
委员会应在1994年1月1日前检査有关本指令在标准化工作屮取得的进展,并提出适当措施。
附件Ⅷ的A部分所列指令,予以废除,这不损害成员国履行附件Ⅶ的B部分所, 述有关上述指令转换和应用截止期的责任。
被废除指令的编号,应被认作本指令的编号,并依照Ⅸ所列修正表查阅。
机械CE认证指令应在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上公布的第20天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