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是由多个欧洲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目前有25个成员国。欧盟在贸易、金融等方面近似于一个统一的联邦国家,而在内政、国防、外交等方面则类似由多个独立国家组成的同盟。在司法上,欧盟有其独立的法律体系,在欧盟的基础法律《欧共体条约》中,把高水平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保护环境安全,同时建立统一的市场、*大限度地促进商品在欧盟境内自由流通作为欧盟的重要目标之一,并为此制定了大量涉及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包装和标签的技术法规、协调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欧盟的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是凌驾于各成员国的国家健康安全法律之上的。欧盟要求成 员国将欧盟制定的健康安全法规无条件转换成成员国的法规,在欧盟法规没有覆盖到的领 域,成员周才可以建立自己的国家法规另外,在欧盟法规已覆盖的领域,在通报欧盟委员会的前提下,也允许成员国制定为满足欧盟法规的强制性要求(例如为了保护公众健康与安全或保护环境)所必须的国家法规和标准,但这种法规仅在本国执行。基于欧盟存在这两个层次的法律法规,当产品在特定成员国销售时,除关注欧盟的法律法规安全要求外,还应考虑该国是否存在特定的安全要求。
欧盟健康安全方面的技术性法规多以指令的形式出现。其中有通用型的法规,如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有针对特定产品的指令,如欧盟 玩具EN71认证
对产品而言,欧盟健康安全环保法规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新方法”(New Approach)指令。玩具EN71认证指令(88/378/EEC)就是其中之一。新方法指令的由来是怎样的呢?
欧共体形成后一直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市场。它需要打破成员国间的技术及法规壁垒,充分实现货物的自由流通,因此陆续以产品指令的法律形式在一些领域制定统一的产品技术要求。1985年以前制定的产品指令包含了很多详细繁杂的技术细节在里面,例如仅汽车方面的法规就1000多页,这使立法遇到很大困难。1985年5月欧共体理事会批准了《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决议,该决议订立了制定新方法指令的原则。根据该决议的精神制定的指令称为新方法指令,特点是只制定关于安全、健康、环境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应达到的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及合格评定程序,而不把技术细节涉及在内,以提高指令的操作效率。例如玩具指令,玩具的种类非常多,但玩具EN71认证指令却只有十几页,非常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