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国家,SDS也被称作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两者在供应链上所起的作用完全一致,仅在内容上有一些细微的差别。
为什么需要SDS/MSDS?
国务院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53号令)以及环保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法规中也明确指出了危险化学品在进出口、危化品登记、新化学物质登记等过程中需提供SDS/MSDS的强制要求。也就是说,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化学品的生产、操作、销售、经营、运输等整个生命周期中都需要提供合规的SDS/MSDS。
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有类似要求及规定,同时SDS也是欧盟REACH法规强制要求的信息传递载体之一。因此,从规避风险的角度看,化学品相关企业也需要重视SDS/MSDS,向政府、作业人员、消费者、公众传递正确的化学品信息,避免因SDS/MSDS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巨大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
SDS/MSDS的用途:
海关商检、危化登记、货代报关、客户要求、国外通关、企业安全管理
SDS/MSDS具体内容:
根据联合国GHS制度、欧盟REACH法规、国际标准ISO 11014-2009、我国GB/T 16483-2008,GB/T 17519-2013等规章标准的规定,MSDS(SDS)一般由十六部分信息组成,每个部分的标题、编号和前后顺序不应随意变更。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2.危险性概述
3.成分/组成信息
4.急救措施
5.消防措施
6.泄漏应急处理
7.操作处置与储存
8.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9.理化特性
10.稳定性和反应性
11.毒理学信息
12.生态学信息
13.废弃处置
14.运输信息
15.法规信息
16.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