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进一步行进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规范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定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规范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则,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容许存在任何绳带;一起,规范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则,要求附件应具有必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尖锐和边际,并增加了焚烧功用要求。
近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规范委附和发布强制性国家规范《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这是我国**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规范。
国家规范委附和发布了强制性国家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这是我国**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规范。该规范对儿童服装的安全功用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出产企业行进儿童服装的安全与质量,维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规范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鉴于婴幼儿和儿童集体的特殊性,该规范在原有纺织安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行进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晋级。
(SN/T 1522: 2005)
安全要求
外在质量
1. 附件应经用 润滑 无锈 无缺件,不容许有毛刺,可触及性尖锐边际和.
2. 三岁及以下儿童穿戴的服装不应运用在外观上与食物类似的附件
3. 三岁及以下儿童穿戴的服装不应运用含有刚性成分的组合扣子
4. 不容许有昆虫 鸟类和啮齿类动物及来自这些动物的不卫生物质颗粒
5. 颗粒状填充资料的大规范小于或等于3mm 时,应有内胆包裹
6. 不容许有断针
7. 趁便供儿童游玩的小物品,应契合GB 6675 的要求
8. 标识及运用说明契合GB 5296.4和GB/T 1335.3的要求
内在质量
1. 甲醛、pH 、色牢度(水、汗渍、干冲突、唾液)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契合GB 18401
2. 面料有阻燃声明,焚烧功用契合GB 14644中的“正常可燃性”要求。
3. 可能被儿童拇指和食指抓起和或牙齿咬住的附件的抗拉强力不得小于70N。三岁以上、八岁以下儿童服装的附件如能容入GB 6675-2003中A.5.2查验要求的小零件实验器应设警示说明
4. 所用附件声明不含镍时,附件的镍规范释放量每周不得跨过0.5ug/cm2
5. 填充资料的安全 卫生指标应契合GB 18383 或 FZ/T 81002的要求
包装
1. 包装物及儿童服装包装过程中运用的定型用品不得运用金属资料.
2. 包装用的塑料薄膜袋或面积大于100mm*100mm的软塑料薄膜厚度应契合GB 6675:2003
3. 塑料薄膜(袋)需附安全警示.
4. 内 外包装资料应清洁 单调.
5. 运用印有文字 图画的包装袋,其文字 图画不得污染产品
为保证商场的平稳过渡,规范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出产并契合相关规范要求的产品容许在商场上继续出售,检测安排依照企业所实施的规范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商场上悉数相关产品都必须契合本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