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盟单一市场中建筑产品的自由流通- 产品必须根据统一的欧洲标准或欧洲评估文件进行一次测试
2、国家主管部门可以使用统一的欧洲标准或欧洲评估文件来设定性能要求
3、建筑产品的用户可以更好地定义他们的性能需求
4、市场监督可以依靠一种共同的信息结构。
CPR技术工具的好处
1、在性能的宣言提供对产品的性能信息
2、绩效稳定性的评估和验证是一个系统,用于定义如何评估产品以及如何控制评估结果的持久性
3、更明确的机构和技术评估机构的作用
建筑产品
2018年2月19日委员会授权决定(EU)2018/779,关于根据欧洲议会第305/2011号欧盟法规(EU)第305/2011号评估和核实结构用金属面夹层板性能稳定性的适用系统评议会
2018年1月25日委员会授权决定(EU)2018/771,关于评估和验证用于建筑工程的锚固装置的性能稳定性的适用系统,旨在防止人员从高处坠落或从高处逮捕坠落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305/2011号条例(EU)
2017年8月3日委员会授权条例(EU)2017/2293,关于统一标准EN 16351涵盖的交叉层压木材产品的分类条件,以及统一标准EN 14374涵盖的层压单板木材产品的分类条件对火的反应
2017年1月26日委员会授权条例(EU)2017/1475,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EU)305/2011号条例,根据EN 1304对粘土砖抗冻性能进行分类
2017年3月20日委员会授权条例(EU)2017/1227,关于统一标准EN 14080涵盖的胶合层压木材产品的分类条件,以及统一标准EN 15497涵盖的结构指接木材产品的分类条件他们对火的反应
2017年3月20日委员会授权条例(EU)2017/1228,关于未经测试的外部抹灰和内部抹灰的分类条件,这些条件基于统一标准EN 15824所涵盖的有机粘合剂以及由统一标准EN涵盖的抹灰和抹灰砂浆998-1关于他们对火的反应
2017年2月24日委员会授权委员会(EU)2017/959,关于EN 15101-1下原位成型疏松填充纤维素(LFCI)隔热产品的水平沉降和短期吸水性能分类
2015年7月8日委员会授权决议(EU)2015/1936,关于评估和验证通风管道和通风管道性能稳定性的适用系统
2015年7月1日委员会委托决议(EU)2015/1958,关于评估和验证土工合成材料及相关产品性能稳定性的适用系统
2015年7月1日委员会委托决议(EU)2015/1959,关于评估和验证废水工程产品性能稳定性的适用系统
2015年7月1日委员会委托法规(EU)2016/364,关于建筑产品防火性能反应的分类
2014年7月17日委员会授权条例(EU)No 1292/2014,关于在未经测试的情况下对EN 14342中某些未涂层木地板的火灾反应进行分类的条件
2014年7月17日委员会授权法规(EU)No 1293/2014,关于分类,未经测试的分类条件,用于内部抹灰的金属板条和珠子,由统一标准EN 13658-1,金属板条和外部渲染珠子覆盖统一标准EN 13658-2以及由协调标准EN 14353涵盖的金属珠和特征轮廓,关于它们对火的反应
2014年7月16日委员会授权法规(EU)No 1291/2014,关于EN 14986下人造板的分类,未经测试的条件,以及EN 14915中的实木镶板和覆层在使用时的防火能力用于墙壁和天花板覆盖物
委员会授权条例(EU)No 574/2014,修订CPR 附件III和附件III常见问题解答(性能声明)(207 KB)
委员会授权条例(EU)No 568/2014,修订CPR 附件V和附件V的常见问题解答(评估和验证性能稳定性)(258 KB)
委员会授权条例(EU)No 157/2014关于电子提供性能声明和网站供应DoP的常见问题解答(44 KB)
关于欧洲技术评估格式的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No 1062/2013
CPR下的报告
2016年7月7日,CPR的实施,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的报告,委托行为 - 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的关于行使委员会根据2011年3月9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305/2011号条例授予委托行为的权力的报告关于建筑产品营销的统一条件,并废除 2015年9月16日的理事会指令89/106 / EEC危险物质 - 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的报告,如 2014年8月7日第(EU)305/2011号条例第67(1)条所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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