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是非洲的一个国家,我国每年会向津巴布韦国家出口大量的机电制品和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电子产品,同时也会从津巴布韦进口其优质的烟草和矿物产品。作为长期合作的贸易往来国家,津巴布韦对进口产品也有严格的要求,大家所知道的津巴布韦CBCA认证就是津巴布韦国家的众多认证中的一个认证,津巴布韦CBCA认证会根据进出口产品的变化以及国家经济格局的转变出台新的规定,下面咱们就来看看津巴布韦CBCA认证的新规定是什么吧!
津巴布韦工商部近日发布货物认证评估方案(简称CBCA)。根据CBCA方案的规定,自2015年5月16日起,所有出口至津巴布韦的货物在离岸前要进行产品认证。认证合格后取得CBCA证书,清关行在货物抵津清关时需出示CBCA证书。如未取得CBCA证书,海关将拒绝其入境。各供应商在出口货物前应与所在地区的检验集团联系并申办CBCA证书。
CBCA方案涉及产品门类包括:食品和农产品、建筑和土木工程材料、木材和木制品、石油和燃料、包装材料、电器电子产品、护肤品、汽车和运输行业产品、服装和纺织品、工程设备、机械设备、玩具等。
我们从津巴布韦工商部进一步了解到,CBCA旨在大幅度减少危险和不合格产品的进口,提高关税的征收。出口商在出口常规货物时可减少系统性干预,在快捷通道享受快捷服务。
我国今年和津巴布韦的贸易现状:
近年,中津贸易快速、均衡发展。2012年,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10亿美元,达10.2亿,同比增长16.1%;2013年11.02亿美元,同比增长8.53%;2014年12.4亿美元,同比增长12.5%。
我国对津贸易一直保持逆差趋势,2013年我出口4.14亿美元,进口6.88亿美元,逆差2.74亿美元;2014年,我出口4亿美元,进口8.4亿美元,逆差4.4亿美元。
我主要出口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主要进口烟草、矿产品和棉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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