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884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野外运用的、家用和相似用途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外电压在50V以上但不跨越440V、额外电流不跨越32A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插头和固定式或移动式插座。
关于装有无螺纹接线端的固定式插座,额外电流为16A。
本规范不包括设备式设备盒的要求:仅包括对插座进行实验时一切必要的明装式设备盒的要求。
注:对设备盒的通用要求见IEC 60670。
本规范适用于结合有电线组件的插头和带电线加长组件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以及作为用具的一部件的插头插座(除对相关用具还有规范阐明外)。
本规范不适用于:
— 工业用的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 用具耦合器;
— ELV用的插头、固定式或移动式插座;
注2:ELV值在IEC 60364-4-41中规则。
— 与熔断器、自动开关等组合在一同运用的固定式插座。
注3:如插座上的指示灯(如有)契合相关规范,则适用于装有指示灯的插座。
契合本规范的插头和固定式或移动式插座适宜在环境温度一般不跨越25℃、偶尔到达35℃的条件下运用。
注4:契合本规范的插座仅适宜以不会使周围温度跨越35℃的设备方法和设备方位设备在设备中。
在特别条件的场所,如船上、车上和相似当地以及风险场所(如可能发生爆炸),可能要求特别的结构。
以下界说和IEC 60050(151)中给出的界说适用于本规范。
3.1 插头:带有规划用于与插座插套契合的插销,并结合有与软线电气联接和机械坚持的电气附件。
3.2 插座:带有规划用于与插头插销契合的插套,且结合有用于联接软缆的接线端的电气附件。
3.3固定式插座:指用于与固定线联接插座。
3.4移动式插座:指用于联接到软缆上或与软缆构成一全体、且与电源联接时易于从一个当地移动到另一当地的插座。
3.5 多位插座:两个或多个插座的组合体。
3.6电器上的插座:指电器中的内置或设备在电器上的插座。
3.7 可拆线插头或可拆线移动式插座:指电气附件构构成其软缆可替换。
3.8不行拆线插头或不行拆线移动式插座:指电气附件的生产商在联接和拼装后,与软缆在结构上构成一全体的电气附件(见14.1)。
3.9 模压电气附件:指不行拆线移动式电气附件的生产商运用绝缘资料将预先拼装好的零部件和软缆接线头经过模压而成的电气附件。
3.10 设备盒:指用于暗装或明装用具上、设备在墙上或地板或天花板等上的、与固定式插座一同运用的盒子。
3.11 电线组件:指由一根一端带有插头另一端带有联接器的软缆组成的,用于将电器联接到电源的组件。
3.12 电线加长组件:指由一根一端带有插头另一端带有插座的软缆组成的组件。
3.13 接线端:指用于进行外导线的、可重复运用的、绝缘或非绝缘联接设备。
3.14接线头:指用于进行外导线的、不行重复运用的、绝缘或非绝缘联接设备。
3.15 夹紧件:指在接线端中,导线的机械夹紧和电气联接所必需的部件。
3.16 螺纹型接线端:指用于联接和断开一根导线或用于两根或多根可吊销导线的互连的接线端。此种联接是经过任何种类的螺钉或螺母运用直接或直接的方法得到的。
3.17 柱形接线端:指将导线刺进孔或槽中并夹紧在螺钉末端下的螺纹型接线端。夹紧压力可直接由螺钉端部施加或经过遭到螺钉端部压力的中心夹紧件来施加。
3.18螺钉接线端:导线夹紧在螺丝头的螺纹形接线端。可直接由螺钉头、或经过一个中心夹紧件如垫圈、夹紧板或防松部件设备来施加夹紧压力。
3.19 螺栓型接线端:导线夹紧在螺母下的螺纹型接线端。可用经恰当加工成形的螺母直接施加或经过一个中心夹紧件如垫圈、夹紧板或防松部件设备来施加夹紧压力。
3.20鞍型接线端:导线经过两个或多个螺钉或螺母夹紧在鞍形片的螺纹形接线端。
3.21 罩式接线端:指经过螺母将导线夹紧在螺栓槽底部的螺纹型接线端。导线经过螺母下恰当形状的垫圈或中心销(如螺母为帽式螺母)或经过能将螺母的压力传递到槽内导线上的等效部件将导线夹紧在螺栓槽底。
3.22 无螺纹型接线端:指用于联接和断开一硬(实心或绞接)导线或软线、或两根或多根导线的互联的联接件,而这种联接是在相关导线只剥去绝缘而不再作其他任何专门加工的状况、直接或直接地经过绷簧、偏心轮或锥轮等来进行的。
3.23 自功锁紧螺钉:指一种具有不连续螺纹、拧进某种资料后能使资料窜位而构成螺纹的自功螺钉。
3.24 自切螺钉:指一种具有连续螺纹、拧进某种资料后能削去资料而构成罗纹的自功螺钉。
3.25 额外电压:指生产商给插头或插座的规则电压,此电压在规范中有规则。
3.26 额外电流:指生产商给插头或插座的规则电流,此电压在规范中有规则。
3.27 维护门:指设备在插座内,在插头拔出时至少能将插套遮盖起来的活动部件。
3.28 型式实验:对一特定规划用一个或多个设备进行实验,以标明该规划契合相关规则。
3.29 例行实验:生产中或生产后,产品在每个单独的设备上进行实验,以断定产品是否契合某个规则。
3.30 底座:插座的一部分,用以支撑插套。
3.31 带电零件:在正常运用中意欲带电的导线或导电部分,包括中线,但是按常规不包括PEN导线。
4 一般要求
电气附件及明装式设备盒应规划和制构成在正常运用时功用牢靠,对运用者或周围环境没有本规范含义范围内的风险。
二;其间对应澳洲规范如下:AS/NZS
1;AS/NZS 3105 移动式排插
2;AS/NZS 3122 转换器
3;AS/NZS 3112 插头
4;AS/NZS 3120 延长线插座
5;AS/NZS 3197 移动电气控制或调度设备
6;AS/NZS 60320 联接器
7;AS/NZS 3133 墙面开关
8;AS/NZS 3127 软线开关
9;AS/NZS 3100 澳洲插头插座一般实验要求
三;IEC/EN认证 查验陈述 质检陈述 央求程序:
1.供给产品说明书与运用说明书。
2.客户填写检测央求表与供给产品资料。
3.招认检测规范;安排了解查验。
4.客户产品整改,安排查验。
5.查验完毕安排出陈述草稿件。
6.客户招认陈述信息,招认OK,出盖章陈述。
四;IEC/EN指令认证注意事项:
1)正常电压规范220V 50Hz/60Hz;如是插头适配器需契合IEC60065规范或许IEC60950规范或许新规范IEC62368,插头适配器需是220V-240V 50Hz/60Hz的欧洲插头;如是台灯额外电压则有必要是220V;
2)标签要求:文字要求英文内容必需包括:产品名,类型,制造商,技术参数(电压标220V-240V,230V,240V,230V-240V都行),标明符,原产国(made in china)
3)外包箱要求:在标签的基础上+能效等级+ROHS检测+数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