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
韩国RoHS适用于电视,冰箱,移动设备,洗衣机(仅限家用),个人电脑,音响设备,空调,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某些产品,如电池,医疗器械和包装材料不在韩国RoHS范围内。受管制的车辆包括3.5吨以下的乘用车,厢式货车和卡车。
限用物质和浓度限制
韩国RoHS目前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的6种有害物质和车辆中的4种有害物质。总统令规定了有害物质清单和详细的浓度限值。
即使上述限制适用于成品,组件也经常受到影响。目前,韩国RoHS不限制受
合规声明
电气和电子设备和车辆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应自行声明其是否符合有害物质的浓度限值。声明方法是将产品信息通知电气和电子保证系统或在公司网页上发布声明。
与中国RoHS 2不同,韩国RoHS没有强制性认证要求。但是,不遵守该规定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将受到监禁或罚款的处罚。
电子电气产品的有害物质标签和RoHS标志
与中国RoHS 2不同,韩国RoHS不要求有害物质标签或绿色RoHS标志。
电子电气设备和车辆的回收
制造商,电气和电子设备进口商或其废物回收承包商应按照环境部条例规定的产品类别的回收方法和标准对其废物进行回收。电气
和电子设备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可以单独收集和回收废物(包括通过使用废物回收商回收废物)或加入回收互助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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