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可以分为两种:
1.直接食品添加剂:那些添加到食品中用于特定用途的食品添加剂。例如,黄麻胶——用于沙拉调味品,巧克力牛奶,面包馅料,布丁等食品添加质地——是一种直接添加剂。大多数直接添加剂在食品的成分标签上被鉴定出来。
2.间接食品添加剂:由于其包装,储存或其他处理而成为微量食品的一部分的添加剂。例如,在储存期间,微量的包装物质可能会进入食品。食品包装制造商必须向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证明,所有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在允许使用之前是安全的。
在评估物质的安全性和是否应批准时,FDA认为:
1.物质的成分和性质;
2.通常会消耗的数量;
3.直接和长期的健康影响;
4.各种安全因素。
任何合理预期会成为食品成分的物质均是食品添加剂,必需经过FDA的上市后批准,如果该物质于透过科学培训与经验评估的专家之中遭认为是安全的(GRAS),以此评估其安全性,其预期用途的条件,或是符合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FFDCA)第201(s)节中食品添加剂定义的其他排除条款之一;
任何旨在对于食品产生技术影响的食品添加剂均遭认为是绝不安全的,如果它符合规定其使用的法规或是研究用途的豁免条款,的话,依据该法案第409节,该物质遭视为绝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动物食品添加剂一般用于提供营养,增加香气/风味,有助于稳定性或是改变食品的特性,改变食物特性的物质可包括乳化剂,螯合剂,抗结块剂或是酶,用于加工,包装,包装或是运输动物食品的物质可以是根据间接或是偶然接触动物食品的食品添加剂。美国联邦法规第573部分(21 CFR 573)的标题21之中描述了批准用于动物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