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化妆品行业关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并规定 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作为国家认可的化妆品检测机构,中科检测可针对新规进行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保证功效宣称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化妆品功效评价的试验方法:
除有特殊规定的情形外,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应当优先选择下列1、2项试验方法,1、2项未作规定的,可以任意选择下列3、4项试验方法:
我国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
我国其他相关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载明的方法;
国外相关法规或技术标准规定的方法;
国内外权威组织、技术机构以及行业协会技术指南发布的方法、专业学术杂志、期刊公开发表的方法或自行拟定建立的方法,在开展功效评价前,评价机构应当完成必要的试验方法转移、确认或验证,以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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