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4项政策措施,优化农药行政审批服务,帮扶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药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重点农药产品登记进程。对申请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生物农药、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草地贪夜蛾防治用药等农药产品登记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技术审查、行政审批,加快登记步伐。
准予超期办理登记延续,延长农药登记证有效时限。今年1月以来,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登记延续申请的,可在登记证有效期内延期提交。对于因疫情无法按时提交登记延续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合格承诺书,经农业农村部审查后公告,允许延长农药登记证有效时限。疫情结束后,申请人再补办登记延续手续。
优化出口管理服务,促进农药出口贸易。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加快农药出口通知单办理进程,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农药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对仅限出口农药办理通知单的,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畅通网上申请渠道,减少人员聚集传播疫情风险。通过登陆新上线的“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分类查询所需办理事项服务指南,注册后申请网上办理,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申报相关行政审批事项。需到大厅提交纸质材料的,鼓励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同时,在农药行政审批窗口安排专人值守,通过电话解答农药行政审批有关咨询,*大限度减少人员往来聚集。